《过庭之训》出处与含义解释
176.过庭之训
语出《论语·季氏》。意为来自父亲的教诲。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
陈亢向孔子的儿子伯鱼问道:“你在老师那里受到过与别人不一样的教诲吗?”伯鱼回答说:“没有啊。他曾自己站在那里,我快步从前庭经过。他问我:‘学《诗》了没有?’我回答说:‘没有。’他说:‘不学《诗》,就不能有好的言辞。’我马上就去学《诗》。还有一天,他又独自站在那里,我又从前庭经过。他说:‘学《礼》了吗?’我回答说:‘没有。’他就说:‘不学《礼》,不能树立自己的德行。’我马上又去学《礼》了。”
伯鱼的故事,生动地解释了“过庭之训”的含义,那就是来自父亲的教诲。《三字经》上有言:“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不加以引导管教,这是父母的失职。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是称职的父亲,伯鱼是幸福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