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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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缘情”向“尚意”的诗学转向

从“缘情”向“尚意”的诗学转向唐宋之争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宋代即已存在,南宋的严羽就已经探究过这个问题,其《沧浪诗话·诗辩》提出“盛唐诸人惟在兴趣”,而“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比较精辟地辨析了唐宋诗风的本质差异。至现代,钱锺书《谈艺录》提出“诗分唐宋”,“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缪钺《论宋诗》说:...

从“缘情”向“尚意”的诗学转向

唐宋之争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宋代即已存在,南宋的严羽就已经探究过这个问题,其《沧浪诗话·诗辩》提出“盛唐诸人惟在兴趣”,而“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比较精辟地辨析了唐宋诗风的本质差异。至现代,钱锺书《谈艺录》提出“诗分唐宋”,“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缪钺《论宋诗》说:“唐诗以韵胜,故浑雅,而贵酝藉空灵;宋诗以意胜,故精能,而贵深折透辟。唐诗之美在情辞,故丰腴;宋诗之美在气骨,故瘦劲。”这是关于唐宋诗歌风貌差异的经典论断,少有异议。

唐宋诗差异背后的理论根源在哪里?放到诗学史背景来看,唐诗的理论根基在于感物兴情的缘情论。自言志、缘情说以降,抒情一直被视为诗歌的本质属性,而情思来源于外物的感动,不论是六朝时期重视物色的描写,还是唐代注重兴寄、兴象,都是建立在感物兴情的缘情论基础上。但是,中唐以降,佛学的心物关系论渗透士人的生命精神,传统的物我关系逐渐被颠覆,出现了一种超越感物兴情模式的“非感物”论可参萧驰:《佛法与诗境》,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89—203页。,诗论的重心从外感转向内意,诗歌表现心象,表现意境——意中之境;宋代苏轼、黄庭坚和其他理学家的哲学观念,也强调主体对外感物欲等束缚的超越,进入鸢飞鱼跃的自由境界。表现在诗学观念上,则超越感物兴情模式,诗歌自写胸中妙,抒写“与道无碍”的自由与超脱。宋人对感物兴情模式是持有怀疑态度的。如黄庭坚《题阳关图二首》之二云:

人事好乖当语离,龙眠见出断肠诗。

渭城柳色关何事?自是离人作许悲。

这看似在翻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的案,其实表达了对物感说的否定。李白《劳劳亭》:“天下伤心处,劳劳送客亭。春风知别苦,不遣柳条青。”这正是“物以情观”的运思模式。黄庭坚等宋代诗人,对外物持以冷静的态度,保持适当的距离,以“法眼”“道心”观物。再看黄庭坚《夜发分宁寄杜涧叟》:

《阳关》一曲水东流,灯火旌阳一钓舟。

我自只如常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

“我”与满川风月是静观对待的关系,满川风月似乎染上愁绪,而“我”则如常日醉,不为外物所动。这种物我关系与刘勰所谓“情以物兴”“物以情观”有着明显的差异。程颐《入关语录》说:“寂然不动,万物森然已具在,感而遂通。感则只是自内感,不是外面将一物来感于此也。”理学家的内感,缘自性与天通,而非外物之感。

宋代诗学这种新趋向,一言以蔽之,曰尚意诗学。陈师道《后山诗话》、刘攽《中山诗话》和张表臣《珊瑚钩诗话》等均反复申说“诗以意为主”的命题。宋代尚意诗学的意,不是感物兴情的情,而是来源于主体的识见;宋人论诗重韵,韵正是这种超越性的主体心意的诗化传达。

“有为而作”的消歇:五代时,文治隳颓,世风浇薄,诗词创作为满足娱乐消遣,表现出绮靡淫丽、香艳秾冶的特征。北宋早年,新兴的诗人如杨亿、刘筠、钱惟演等人,生活于升平时期,在雕琢意象、精炼故实上用工夫,创作的“西昆体”雍容繁丽。随着宋朝政权逐渐稳定,新的社会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诗歌创作的偏执风气,也引起有识之士的警觉。范仲淹《唐异诗序》批斥“五代以还,斯文大剥;悲哀为主,风流不归”,矛头实是针对当时的文坛。在《上时相议制举书》里他提出质文相救的观点:

唯圣人质文相救,变而无穷。前代之季,不能自救,则有来者起而救之。是故文章以薄,则为君子之忧;风俗其坏,则为来者之资。

意谓宋代的太平盛世不该延续五代的文运,应该矫之而起,强调“质”来改变“文章以薄”的风气。梅尧臣也强调发扬自《诗经》《离骚》以来的美刺比兴传统,以改变当时道丧言空的诗歌弊端。和梅尧臣同气相求的还有欧阳修。他说:

诗之作也,触事感物,文之以言,善者美之,恶者刺之,以发其揄扬怨愤于口,道其哀乐喜怒于心,此诗人之意也。(《诗本义》卷十四《本末论》)

他们都远绍《诗》《骚》传统,近承白居易讽谕诗学精神,强调诗歌对现实政治的参与、矫正功能,激扬诗歌的经世意义。

欧阳修、梅尧臣等的理论先导,为苏轼所踵继。苏轼将欧、梅的诗学精神提到新的高度,提出“有为而作”的命题,并且贯彻在创作实践中。苏轼论诗受其父苏洵的影响。在《凫绎先生诗集序》里他回忆苏洵称赞鲁人颜太初(凫绎)的诗文,“皆有为而作,精悍确苦,言必中当世之过,凿凿乎如五谷必可以疗饥,断断乎如药石必可以伐病。其游谈以为高、枝词以为观美者,先生无一言焉”。《宋史》颜太初本传说他“慷慨好义,喜为诗,多讥切时事”,与苏洵所谓“有为而作”、“言必中当世之过”是一个意思,皆指诗歌创作具有明确的目的,关切现实政治,讽刺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有为而作”是苏轼前期诗学思想的核心。他论诗,崇尚坚贞气节,重视直面人生、讽谏现实的意义。苏轼《次韵张昌言喜雨》云:“爱君谁似元和老,贺雨诗成即谏书。”诗歌要像唐代白居易作《贺雨诗》那样,起到讽谏时政的作用。以诗为谏书,正是汉代儒家诗学的传统。

但是苏轼“有为而作”的创作精神和他诗歌的现实批判性,直接导致他的政治挫折。乌台诗案是对北宋兴起不久的“直言谠论”士气的一次重创。对苏轼创作精神的反思,也成为此时和其后文人的共同话题。在苏轼出任杭州通判时,文同《送行诗》就有“北客若来休问事,西湖虽好莫吟诗”之句,劝诫苏轼和光同尘,明哲保身。后期苏轼钟情于陶渊明、王维、韦应物,提出“发于性,止于忠孝”(《王定国诗集叙》),显示出他的自我省思和思想转向。

苏轼的不幸,给其追随者以沉痛的教训。张耒《诗杂说十四首》解释卫武公于厉王之时自警之言“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曰:

夫柔其言,言逊也。盖邦无道矣,惟危行言逊,可以免于祸故也。

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论云:“盖为苏轼乌台诗案而发。”直到南宋,罗大经还在《鹤林玉露》里感慨:“东坡文章,妙绝古今,而其病在于好讥刺。”(卷十)显然,苏轼成了他们的前车之鉴。

苏轼以后的宋诗,更为内敛,更显得平淡、老成,兢兢于辞句、故实等诗法方面的锤炼,表现出诗歌精神由气向意的收敛和转化,由逞情向思理的拓进。在理学家看来,苏轼简直成了反面教材。杨时云:

作诗不知《风》《雅》之意,不可以作诗。诗尚谲谏,唯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乃为有补;若谏而涉于毁谤,闻者怒之,何补之有?观苏东坡诗,只是讥诮朝廷,殊无温柔敦厚之气。以此,人故得而罪之。(《龟山先生语录》卷二)

为文要有温柔敦厚之气,对人主语言及章疏文字,温柔敦厚尤不可无。如子瞻诗多于讥玩,殊无恻怛爱君之意。(同上,卷三)

理学家以道、理论诗,尚韵味,尚平淡,当然不能容忍苏轼恣肆跋扈的诗歌精神。其实,苏轼诗歌精神与魏晋风度、盛唐气象都有着内在的联系,是一股绵延着的力量。而苏轼诗歌精神的消歇,代表着一种传统诗学精神的泯灭。

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苏轼“有为而作”的精神在宋代并没有得到发挥,但他在逆境中挺立起伟岸不屈的人格,其超越性的人生态度,则为宋人树立了孟子“大丈夫”式的人格典范。这对于宋代士人和理学精神都有重要影响。这种超越性人生态度,是宋代尚意诗学的精神内核。先秦以降,触物兴感的“物感”说,是诗歌创作论的基本内核。物感说强调的是外物对人情感的触发、感染作用,不论是情以物兴,还是物以情观,诗歌都着重于表现情与景的相互契合。但是自中唐以来,由于受佛学思想的影响,在心物关系上更为重视心性的主导意义,认为心便是道,万法惟心。到了宋代,在主客关系上,也强调心意对于外物的主宰意义,不过在理学家那里,在心之上提出了更具有本体意义的理。苏轼论心物关系,也把心意放在第一位,主体心意超越外物的束缚。其《超然台记》论物我关系云:

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必怪奇玮丽者也。餔糟啜漓,皆可以醉;果蔬草木,皆可以饱。推此类也,吾安往而不乐?夫所为求福而辞祸者,以福可喜而祸可悲也。人之所欲无穷,而物之可以足吾欲者有尽。美恶之辨战乎中,而去取之择交乎前,则可乐者常少,而可悲者常多,是谓求祸而辞福。夫求祸而辞福,岂人之情也哉?物有以盖之矣。彼游于物之内,而不游于物之外,物非有大小也,自其内而观之,未有不高且大者也。彼挟其高大以临我,则我常眩乱反覆,如隙中之观斗,又乌知胜负之所在?是以美恶横生,而忧乐出焉。可不大哀乎!

这段话深刻地阐明了在物我之间发生冲突时主体超越外物的重要性。这是宋代最为基本的物我观。苏轼《地狱变相偈》曰:“乃知法界性,一切惟心造。”这正是佛学万法惟心,心外无识的哲学观。对于外物,他提出“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宝绘堂记》)的观点,所谓留意于物,就是缘物兴情,心意为外物所感动,为外物所左右;而寓意于物,则是主体自有其胸襟心意,它不因外物而改变,外物只是寄托、表现心意的手段。在这种哲学观念的主导下,苏轼乃至整个宋代诗学都表现出尚意的倾向,表现为对诗人主体超越性的重视,诗歌笔触所指,既不是外在的物色,也不是虚幻的情感,而是主体独立不倚的识见。

黄庭坚重释诗本旨:随着乌台诗案的发生,苏派诗人在政治上横遭迫害,加上其他一系列诗祸相继出现,强力压抑讥刺现实、讽谕时政的外向性诗学。于是黄庭坚对于诗学本旨提出新的认识。黄庭坚与苏轼在师友之间,在诗歌道路上受到苏轼的提携,诗学思想也曾受苏轼的影响。早年《戏呈孔毅父》云:“文章功用不经世,何异丝窠缀露珠。”也肯定文章经世致用的意义。他在熙宁、元丰初写过一些讽刺现实的诗篇,与苏轼“有为而作”的精神是相通的。但是,绍圣初,新党谓其修史多诬,贬至偏远的涪州、戎州。这一系列打击,促使黄庭坚对北宋前期的讽谕诗学进行反思,重新思考诗学本旨。黄庭坚晚年贬谪戎州时对诗学有深刻的反思:

诗者,人之情性也,非强谏争于庭,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也。其人忠信笃敬,抱道而居,与时乖逢,遇物悲喜,同床而不察,并世而不闻。情之所不能堪,因发于呻吟调笑之声,胸次释然,而闻者亦有所劝勉。比律吕而可歌,列干羽而可舞,是诗之美也。其发为讪谤侵陵,引颈以承戈,披襟而受矢,以快一朝之忿者,人皆以为诗之祸,是失诗之旨,非诗之过也。故世相后或千岁,地相去或万里,诵其诗而想见其人所居所养,如旦莫与之期,邻里与之游也。(《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

这是他在政治上屡遭打击后而对过去曾受之影响的讽谕诗学的检省。所谓“强谏争于庭,怨忿诟于道,怒邻骂坐之”,就是苏轼前期诗歌所表现出讽刺时政的创作精神。黄庭坚《答洪驹父书》说苏轼文章“短处在好骂”,正是同样的意思。黄庭坚认为诗歌的主题指向外在的现实政治,失诗之旨,违背了诗歌的本旨,实际上否定了儒家诗学传统中讽谏讥刺的创作精神,是对中唐以来逐渐恢复的讽谕诗学的清算。

从上引《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的文字,可以看出黄庭坚论诗首先重视诗人的道德修养。为了矫正五代以来斯文大剥、士风浮偷等积弊,宋初柳开、范仲淹、欧阳修接过韩愈的大纛,重新开始了儒学复兴运动。黄庭坚十七岁从李公择、孙莘老治经学黄庭坚《黄氏二室墓志铭》云:“庭坚年十七,从舅氏李公择学于淮南。始识孙公,得闻言行之要,启迪劝奖,使知向道之方者,孙公为多。”《用明发不寐有怀二人为韵寄李秉彝德叟》云:“往在舅氏旁,获拼堂上帚。六经观圣人,明如夜占斗。”又《再和公择舅氏杂言》云:“外家有金玉,我躬之道术。”“使我蝉蜕俗学之市,乌哺仁人之林。”,得以预流于这场儒学复兴运动之中。他的儒学思想,不是表现为经世致用的直接的功利性,而是更为注重心性修养、道德提升,更为重视儒家的内圣工夫,与宋代整个儒家思想的内敛性是相一致的。这种儒家思想也有其功利性,然其功利性不是直接表现为匡救时弊、讽议现实,而是表现为治心养性、阐发义理,树立道德典范,以匡正世道人心。黄庭坚把这种道德修养视为诗之根本,诗歌也被纳入治心养性的道德目标中。其《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其一云:

句中稍觉道战胜,胸次不使俗尘生。

其《答秦少章帖(六)》云:“文章虽末学,要须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以身为度,以声为律,不加开凿之功而自闳深矣。”他指引后进,也多强调道德伦理的修养,提升人格品味,把道德工夫视为根本。根本深厚,则诗文枝叶就会繁茂。又论苏轼诗云:

宗伯苏端明之诗,笔语妙天下,于今为独步,当激赏其妙处,率马以骥也。……但须得忠信孝友,深根固蒂,则枝叶有光辉矣。(《答何斯举书》)

黄庭坚说:“文章者,道之器也;言者,行之枝叶也。”(《次韵杨明叔四首序》)这是重申先秦儒家关于德行与言语关系的论述,黄庭坚所谓的德行,就是仁心醇厚,忠义蔼如,光明磊落。其诗云:

行要争光日月,诗须皆可弦歌。(《再用前韵赠子勉四首》其二)

黄庭坚对于诗人道德境界的阐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为世俗所左右,不因得失进退而悲喜,而丧失本心,能抱道而居,具有恒定的道德品格,学有素养,心有定见。其诗云:“决定不是物,方名大丈夫。”“心随物作宰,人谓我非夫。”(《次韵杨明叔四首》其一、其二)黄庭坚认为,应该有本心定见,不随物转,才是大丈夫。这既是儒家的思想,与佛学也是相通的。《楞严经》卷二曰:“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黄庭坚称赞杨明云:“事随世滔滔,心欲自得得。杨君为己学,度越流辈百。”(《次韵杨明叔见饯十首》之三)学以为己,心有自得,自然超越流俗,不为俗世所左右。组诗之九用比兴的手法来表现这种人格境界:

松柏生涧壑,坐阅草木秋。金石在波中,仰看万物流。抗脏自抗脏,伊优自伊优。但观百岁后,传者非公候。赵壹《刺世疾邪赋》:“伊优北堂上,抗脏倚门边。”章怀太子《后汉书注》曰:“伊优,屈曲佞媚之貌;抗脏,高伉婞直之貌也。佞媚者见亲,故升堂;婞直者见弃,故倚门。”

黄庭坚认为,这种道德人格境界是诗人感知和表现世界所必备的主观条件。诗人具有醇厚深粹的道德修养,以这种诗心观察外物,诗意便会待境而生。僧惠洪《冷斋夜话》卷三引黄庭坚语云:

天下清景,初不择贤愚与之遇,然吾特疑端为我辈设。

诗人与一般世俗之人,同样会面对天下情景,但只有诗人才能领会其中意趣而加以表现,是因为诗人有诗心在。这诗心,就是他所说的基于道德人格修养的兴致。黄庭坚说:

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题意可诗后》)

所谓法眼、世眼之分别,就是道德人格修养之差别。具有醇厚的道德伦理素养,心有定见,从俗世中可以发现真趣。反之,缺少道德素养,即使面对有意味的情景,也只会得到俗情。黄庭坚和江西诗派注重道德内省,所以往往从日常世俗生活中发现诗意、诗趣,超越世俗而不脱离俗世。谢逸《林间录序》云:

大抵文士有妙思者未必有美才,有美才者未必有妙思。惟体道之士,见亡执谢,定乱两融,心如明镜,遇物便了,故纵口而笔,肆谈而书,无适而不真也。

“见亡执谢”出自《宗镜录》,指不受外物左右,不受臆见支配,心境朗然。“心如明镜,遇物便了”,正是黄庭坚所谓“法眼观”的意思。黄庭坚强调道德工夫,要求道德人格超越一般的文士,而升华为“体道之士”。

内在心性品德修养深厚,即使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坎坷挫折,也能“临大节而不可夺”。黄庭坚《古诗二首上苏子瞻》云:“但使本根在,弃捐果何伤。”这种思想与范仲淹的“不为物喜,不以己悲”、苏轼的“寓物不留物”是相通的,不过黄庭坚所论伦理色彩更为浓厚。正是因为具有这种道德修养,黄庭坚在仕途坎坷时依然能抱道而居,忠义蔼如。释惠洪赞叹黄庭坚“寄傲士林,而意趣不忘江湖”,并比较秦观与黄庭坚同样遭遇贬谪,而思想境界大有不同:

少游、鲁直被谪作诗。少游谪雷,凄怆,有诗曰:“南土四时都热,愁人日夜俱长。安得此身如石,一时忘了家乡。”鲁直谪宜,殊坦夷,作诗云:“老色日上面,欢情日去心。今既不如昔,后当不如今。”“轻纱一幅巾,短簟六尺床。无客日自静,有风终夕凉。”少游钟情,故其诗酸楚;鲁直学道休歇,故其诗闲暇。至于东坡,《南中》诗曰:“平生万事足,所欠惟一死。”则英特迈往之气,不受梦幻折困,可畏而仰哉!(《冷斋夜话》卷三)《王直方诗话》载:“秦少游始作蔡州教授,意谓朝夕便当入馆,步青云之上,故作《东风解冻诗》云:‘更无舟楫碍,从此百川通。’已而久不召用,作《送张和叔》云:‘大梁豪英海,故人满青云。为谢黄叔度,鬓毛今白纷。’谓山谷也。说者以为意气之盛衰一何容易。”宋人对于这种心无定志,患得患失,是多有批评的。

同样被谪,相比而言,秦观钟情故酸楚,黄庭坚学道故闲暇,苏轼使气故英发。如果把苏轼和黄庭坚相比较,可以发现,黄庭坚更为重视诗人主体的道德操练、人格境界,以抱道而居的人生意念对抗物质世界;而苏轼更多受到庄子和佛学思想的影响,更强调主体的率真任性,豁达超越,自由无碍。

韵:韵是宋代士大夫艺术生活中最为基本、最为普遍的审美意趣。正如范温《诗眼》所言:“自三代秦汉,非声不言韵;舍声言韵,自晋人始;唐人言韵者,亦不多见,惟论书画者颇及之。至近代先达,始推尊之以为极致。”

韵的本义是声音之和,早期一般用于称赞音乐之美,如曹植《白鹤赋》云:“聆雅琴之清韵。”魏晋时期,韵常用于人物品鉴,如《世说新语》及刘孝标注等文献中,常常用风韵、性韵、高韵、神韵、气韵、远韵、玄韵等词来论人。这里的韵,多是指在魏晋玄学风气下士人的超逸、萧散、畅达、简远、拔俗的精神境界。如《世说新语》中称赞杨乔“有高韵”。何为高韵?刘孝标注引荀绰《冀州记》曰,杨乔“爽朗有远意”。爽朗有远意,正是魏晋玄学的精神风貌。从这个时候起,韵就不仅仅是一个关于音律、音调的范畴,而是指人的一种精神境界。唐人论韵,除了通常的音律、声音之和外,还有馀韵、韵味的意思,如司空图提出“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指作品言已尽而意无穷,具有幽深邈远的馀味,值得反复品玩。

宋人论艺尚韵的意趣,与他们的人格论紧密联系在一起,韵是宋代士人的理想人格在艺术世界中呈现出的风貌。宋代人格论,有两个突出的特征:一是从外在世界的依附中解脱出来,不为外物所迁,志有所守。宋代理学对于外物持一种警诫态度。朱熹论人心“流而入于不善”的原因,就是“其诱于物而然”(《答游诚之》)。陆九渊的“心外无物”论,更是弘扬主体心性对物质世界的超越。从这种思想出发,典型的宋诗不是要抒发外物之感,一己之悲,而是要坦露性与天通的人生境界,表现心中之道。宋代尚意诗学的创作方式,体现出主体意志对外物世界的超越。

宋代人格论的另一个特征是对情感的超越,不为情欲所蔽。朱熹提出“以性节情”论,云:“有是形,则有是心;而心之所得乎天之理,则谓之性;性之所感于物而动,则谓之情。是三者,人皆有之,不以圣凡为有无也。但圣人则气清而心正,故性全而情不乱耳。学者则当存心以养性,而节其情也。”(《答徐景光》)其《诗集传序》称赞《周南》《召南》“得其性情之正”。此后一般诗论家也认同其说。一直至明清时期,“得性情之正”也是一些诗论者持守的一项基本原则。魏晋隋唐论诗,重缘情发兴,宋代道学家论诗则近乎白居易所谓“咏性不咏情”(《祗役骆口驿喜萧侍御书至因寄八韵》),如对程朱理学颇有研究的姚勉提出“作诗知‘道’始为工”(《题云窗》)。对诗歌抒发一己穷通之情,道学家是有所批评的。邵雍《伊川击壤集序》云:

情有七,其要在二,二谓身也,时也。谓身则一身之休戚也,谓时则一时之否泰也。……近世诗人,穷戚则职于怨憝,荣达则专于淫佚。身之休戚,发于喜怒;时之否泰,出于爱恶。殊不以天下大义而为言者,故其诗大率溺于情好也。噫,情之溺人也甚于水!

对“溺于情好”的警戒,虽然可以追溯到《诗大序》的“发乎情,止乎礼义”,但更是宋代道学家的话头。一般来说,宋代道学或受到道学影响的诗论,更重视诗歌“‘理’性情”的意义。詹初《日录》(下)曰:

程子论诗云:“费尽一片心,用在五字上。”言作诗之无益也。愚谓诗以“理”性情,只是道性情之真,取以适吾性而已。若字字句句去雕琢出来,便觉费力;费力便不是性情之真了;且一心攻他,亦是玩物丧志之例。

宋代道学人格论的这两个特点,将主体从外物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将情欲从主体心性中排除出去,那样主体精神就保全了纯粹的道和理。正是这脱俗的主体人格,构成宋代艺术论尚韵的基础。宋代的韵论,首先根源于主体人格论,根源于宋人的精神理想。宋人也常用韵论人,如黄庭坚说:“论人物要是韵胜,为尤难得。”(《题绛本法帖》)“然诗颂要作得出尘拔俗,有远韵而语平易。”(《与党伯舟帖》八)所谓“出尘拔俗”,首先是一种人格精神境界,就是黄庭坚一贯申述的“无一点俗气”的意思。周必大论诗曰:“气和者韵胜。”(《杨谨仲诗集序》)也是从人格精神境界立论的。

宋人的审美意趣中,韵处于最为突出,甚至核心的地位。韵是文士的精神表征和艺术追求。黄庭坚说:“书画以韵为主。”(《题北斋校书图后》)陈善说:“文章以气韵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要非佳作也。”(《扪虱新话·上集》)气韵是文章的生命所在。范温《潜溪诗眼》又提出“有馀意之谓韵”的说法,并借王定观之言解释曰:“盖尝闻之撞钟,大声已去,馀音复来,悠扬宛转,声外之音,其是之谓矣。”馀音绕梁,馀味曲包,都是言外绵长不尽的意蕴。如果说在作品审美意趣上,韵与味有一点区别的话,那么可以说,韵更多地体现为超越世俗的精神风采,从韵中可以领悟出诗人人格的平淡简远,合乎大道;而味更多是指作品本身艺术意境的无穷魅力。韦应物诗被宋人一致标举为“韵胜”的典范。崔敦礼《韦苏州集序》论韦诗“自优游平易中来,天理浑融,若无意于诗者,此体最为高绝”,这大约就是超乎味而有韵之美。如陈善《扪虱新话》上集论陶渊明诗“韵胜而已”后,举韩愈《庭楸》诗“朝日出其东,我常坐西偏。夕日在其西,我常坐东边。当昼日在上,我坐中央焉”,以为“自有一种风韵”。这首诗表现了韩愈与物无碍、无往不适的人生态度,正是风韵所在。范温《潜溪诗眼》论韵标举陶渊明诗歌为典范。他论陶诗之韵云:

惟陶彭泽体兼众妙,不露锋芒,故曰:质而实绮,癯而实腴,初若散缓不收,反复观之,乃得其奇处;夫绮而腴,与其奇处,韵之所从生;行乎质与癯,而又若散缓不收者,韵于是乎成。……是以古今诗人,惟渊明最高,所谓出于有馀者如此。

这里所论既指人格风神、人生意趣,也指诗歌本身的审美境界。所谓“不露锋芒”云云,与前面所谓“露才用长”正为相对,指一种平淡简远的风致。宋人论韵,与标尚平淡美的内涵是一致的。

平淡,是宋人普遍欣赏的一种审美意趣。不论是一般诗人,还是道学家,论诗都向往平淡之美。平淡美的特征,用苏轼的话来说,就是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评韩柳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和陶诗序》)。外在风貌简易枯淡,而内质丰厚,深含韵味,才是平淡美。平淡是一种人格境界,宋人欣赏老境美,因为随着阅历之日益丰富,人情练达,道心日长而情欲日消,摆脱浮华,圆融无碍,人格境界在不断提升,“渐老渐熟,乃造平淡”(苏轼《与侄书》)。吴可《藏海诗话》云:“方少则华丽,年加长渐入平淡也。”这是宋人的共同认识。平淡是合道境界的艺术表现。南宋时的陈元晋《跋宋常父诗后》云:“作诗如学道,时至自纯熟,平夷而有远思,淡泊而有馀味,则至矣。”平淡与韵一样,建立在宋代儒家心性论的基础上,以具有道学气象的人格修养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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