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江南地主缙绅的“奏销案”
“奏销案”发生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是清政府借清理钱粮积欠,重点打击素有反抗意识的江南地主缙绅。江南地区自明代以来就是国家的赋税区,受重赋压榨十分苛酷,所以,士绅们千方百计规避相沿成习。清政府为缓解财政危机,严厉命令,要求各地方官“大破情面,彻底清查”。不久,又下令“酌立年限,勒令完解”,胆敢违抗者一并押解到京治罪。结果,江南省四府一县有2171名乡绅...
“奏销案”发生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是清政府借清理钱粮积欠,重点打击素有反抗意识的江南地主缙绅。江南地区自明代以来就是国家的赋税区,受重赋压榨十分苛酷,所以,士绅们千方百计规避相沿成习。清政府为缓解财政危机,严厉命令,要求各地方官“大破情面,彻底清查”。不久,又下令“酌立年限,勒令完解”,胆敢违抗者一并押解到京治罪。结果,江南省四府一县有2171名乡绅和11346名生员被降革、枷责、鞭打。其中,有曾中进士第三名“探花”的叶方蔼,仅因欠钱一厘,遭到革黜,故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