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三饷”
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多尔衮向全国公布明令废除“三饷”。“三饷”是晚明王朝在正赋外加派给百姓的赋税,即辽饷、剿饷和练饷。辽饷是对付后金(清)的追加军费;剿饷是对付李自成等农民军的军费;练饷用作追加的军队训练的费用。同时宣称,如有官吏混征暗派者,一经发现,必杀无赦。...
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多尔衮向全国公布明令废除“三饷”。“三饷”是晚明王朝在正赋外加派给百姓的赋税,即辽饷、剿饷和练饷。辽饷是对付后金(清)的追加军费;剿饷是对付李自成等农民军的军费;练饷用作追加的军队训练的费用。同时宣称,如有官吏混征暗派者,一经发现,必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