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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立都指挥使司

明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朱元璋下令,改行省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开国初,朱元璋设置了行省都督府,所设官员与都督府同。洪武三年(1370年)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千卫被升为都卫。洪武四年,置各都卫断事司,以理军官、军人词讼。其后,朱元璋又设立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大同、成都、福州、建宁、广东、广西、定辽和西安共12都卫。都卫使责任重大,...

明洪武八年(1375年)十月,朱元璋下令,改行省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

开国初,朱元璋设置了行省都督府,所设官员与都督府同。洪武三年(1370年)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千卫被升为都卫。洪武四年,置各都卫断事司,以理军官、军人词讼。其后,朱元璋又设立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大同、成都、福州、建宁、广东、广西、定辽和西安共12都卫。都卫使责任重大,由朝廷选择升调,不许世袭。同年十月,朱元璋将在京留守都卫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在外都卫更名为都指挥使司,共改设13个都司和2个行都司(甘州、沙州);十四年设中都留守司;十五年增设贵州、云南都司;二十年再设大宁都司。

都司归属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分别由五军都督府管理,但由兵部统一调遣。都司设都指挥使一人及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官,掌管一方的军政,并负责本司的练兵、屯田、军器、漕运、京操、备御等事务。遇有战事时所有官兵都被征调出征,平日则可散归各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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