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喜事件
道光十九年(1839年)五月二十七日,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咀白昼肆意行凶,殴打当地村民,使村民男女老幼被害者甚多,其中林维喜因伤重于次日死亡。案发之后,林则徐严令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但义律拒交凶犯,以1500银元收买死者家属,要他们证明林维喜是“误伤致死”,拒不交凶。并且,无视中国法律,公然侵犯中国主权,擅自在中国境内一艘英舰上私自组织裁判公庭,...
道光十九年(1839年)五月二十七日,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咀白昼肆意行凶,殴打当地村民,使村民男女老幼被害者甚多,其中林维喜因伤重于次日死亡。案发之后,林则徐严令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但义律拒交凶犯,以1500银元收买死者家属,要他们证明林维喜是“误伤致死”,拒不交凶。并且,无视中国法律,公然侵犯中国主权,擅自在中国境内一艘英舰上私自组织裁判公庭,并通知中国方面派人观审。审讯结果是仅对5名凶犯处以3至6个月的监禁与60到80元的罚金。为捍卫中国主权,林则徐下令停止英船的食物供应,撤回为英商雇佣的中国买办和工役,直到将英船逐出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