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之争
春秋以来,旧有的周礼制度逐渐衰落,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管仲、子产等,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成为战国时期活动家思想的先驱。法家的创始人李悝任魏相时,废除了官爵世袭制,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与儒家的“贤其贤而亲其亲”的重德观有了差异。还有商鞅、申不害、慎到也分别强调重“术”和“势”,反对因循守旧。到战国末期,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
春秋以来,旧有的周礼制度逐渐衰落,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管仲、子产等,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成为战国时期活动家思想的先驱。法家的创始人李悝任魏相时,废除了官爵世袭制,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与儒家的“贤其贤而亲其亲”的重德观有了差异。还有商鞅、申不害、慎到也分别强调重“术”和“势”,反对因循守旧。到战国末期,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在理论上直接批判儒学的治国方法。法家对儒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批判,顺应了当时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大势,对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法家“刻薄寡恩”,过分压制的政策,显示出其残暴、酷苛、不合人情的一面。秦灭亡后,其法治思想被汉儒吸收到儒学体系中,主张德刑并用,成为地主阶级维护统治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