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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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籍之法

南北朝时期人民脱离户籍或佃客为豪强隐瞒户口的很多。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清查户口,依照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体貌进行核对,此即“大索貌阅”。另外还根据宰相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

南北朝时期人民脱离户籍或佃客为豪强隐瞒户口的很多。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下令清查户口,依照户籍簿上登记的年龄体貌进行核对,此即“大索貌阅”。另外还根据宰相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地主,向官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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