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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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漕粮长运法

明成化七年(1471年)九月,朝廷开始制定漕粮长运法。“漕粮长运法”是在宣德年间实行的“支运法”“兑运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支运法”是指由百姓把粮食运到准安、徐州、临清、德州水边粮仓,再由官军运到通州、天津粮仓,费时耗力。因此,周忱巡抚江南时,建议百姓只运粮到瓜洲、淮安,然后补给官军脚价,兑运给官军,这就是“兑运法”。因百姓觉得兑运省力,于是兑运者多而支运者...

明成化七年(1471年)九月,朝廷开始制定漕粮长运法。“漕粮长运法”是在宣德年间实行的“支运法”“兑运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支运法”是指由百姓把粮食运到准安、徐州、临清、德州水边粮仓,再由官军运到通州、天津粮仓,费时耗力。因此,周忱巡抚江南时,建议百姓只运粮到瓜洲、淮安,然后补给官军脚价,兑运给官军,这就是“兑运法”。因百姓觉得兑运省力,于是兑运者多而支运者少。为进一步减轻百姓负担,应天巡抚滕昭建议由官军直接到江南水边交兑,加上损耗外,百姓再补米给官军作为渡江之费。给米多少根据各地地理不同而异。如在浙江,每石给1斗,南直隶等处每石给1斗3升。这样,百姓不用自运,由官军直接将粮运到通州、天津二仓。这种漕粮运输方式就是“漕粮长运法”。户部认为此法官民两便,请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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