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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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税课法

元朝课程,主要指工商税课,包括岁课、盐课、茶课、酒醋课、商税、市舶抽分、额外课等名目。至元七年(1270年)时,诸路课程岁银5万锭,后减1/10。大德十一年(1307年),政府为赈江南洪水灾民,用盐、茶课等折收米。至大三年(1310年)正月,元廷制定税课法,规定了税课等第、资品和员数。税课法以大德十一年考较课程为准,定旧额和新增额,合为正额,折成至元钞交纳,...

元朝课程,主要指工商税课,包括岁课、盐课、茶课、酒醋课、商税、市舶抽分、额外课等名目。至元七年(1270年)时,诸路课程岁银5万锭,后减1/10。大德十一年(1307年),政府为赈江南洪水灾民,用盐、茶课等折收米。至大三年(1310年)正月,元廷制定税课法,规定了税课等第、资品和员数。

税课法以大德十一年考较课程为准,定旧额和新增额,合为正额,折成至元钞交纳,并从至大三年实行。“余止以十分为率,增及三分以上为下酬,五分以上为中酬,七分以上为上酬,增及九分为最,不及三分为殿。”同时定税课官等第,万锭以上设正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一千锭以上,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两员;五百锭以上,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一百锭以上设大使、副使各一员。所设资品官员,以两年为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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