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玉(人物事迹_文学形象研究)
红玉,蒲松龄《聊斋志异·红玉》中的一个狐女。
《聊斋》故事中的狐女,大都来去飘忽,虚幻神奇,而红玉身上却很少有这种色彩。她似乎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很平常的女子,然而她所具有的品性,又使她显得那么不平常。
书生冯相如家贫丧妻,无力再娶,正穷愁潦倒、月夜独坐之时, “忽见东邻女自墙上来窥”。红玉出现了。和许多狐女一样,她是极其美丽的。但这并不很重要。在这个没有女人、缺少温情的家庭中,红玉的出现,对冯相如来说,其惊喜之情,不逊于绝处逢生。于是“招以手, 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遂共寝处”。红玉的举止似是平常的偷情,但是她为慰藉一个孤独不幸的鳏夫而奉献自己,这又不是一个凡女子能够做到的。不仅如此,当他俩的关系不久被相如之父冯翁发现而遭到痛斥时,红玉又一次表现出不平凡的品性。她忍受委屈,含泪与相如诀别。她没有因遭冯父辱骂而迁怨相如,也没有因自己与相如不能长久即撒手而去。临走之时还为相如谋划娶一个“佳偶”,并赠白金四十两让他作为聘女之资。一个女性,要割断恋情的牵绕已属不易,更何况还无私地为情人安置另一个女子卫氏。爱情是自私的,这一条人世间的准则没能在红玉身上体现,这与其说因为她是一个狐女,倒不如说在她身上闪烁着一种理想的人性之光。
与这理想人性形成鲜明对照,作者在小说中间部分描写了弱肉强食的丑恶人性。豪绅宋氏垂涎卫氏之姿色,公然大施威虐,派人打伤了冯家父子,强行抢走了卫氏。冯相如抱子“兴词”,从县衙门一直告到省里的督抚衙门,但“卒不得直”。肇事行凶者逍遥法外,受人欺凌者“无路可伸”。人们一定很自然地期待着红玉的出现,期待她以一个狐女的神奇力量来伸张正义。然而她在这场冤狱中一直没露面。在冯相如“冤塞胸吭”、“日夜哀思”之时,一个虬髯客一般的侠士出现了,他自荐代冯相如诛杀恶人,并说“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言辞慷慨,豪气凛然。接着飞墙入室,刺杀宋氏一家多人。这样的豪侠几令人要怀疑是否为红玉的化身。然而他止是一个“人侠”而已,他可以刀剑逞一时之勇,却难助冯相如免遭官府之拘捕。他只得再一次冒险,胁迫县令释放了冯相如。这位侠士一无所图,舍身忘死,只为伸张正义、助济贫弱。尽管他在作品中确确实实只是人间的一个义侠,而我们又何尝不可把他看作是狐女红玉的化身呢?他的品性正是红玉那种理想人性在人间的闪光。蒲松龄在篇末的“异史氏曰”中说: “非特人侠,狐亦侠也”,可见他是把这个侠士的形象与红玉的形象统一起来的,他们身上都有着可贵的“侠性”。作者没有把复仇的豪举让红玉来实现,他懂得,用轻而易举的神力去诛暴除凶,将会使这种侠性黯然减色。他不愿意让人们从理想的人性中看到太多的神话色彩,他要让红玉这样美好的女子永远生活在现实之中。因而在小说的结尾,正当冯相如因丢失爱子悲痛欲绝, “辗转空床,竟无生路”之时,红玉归来了。她带来了冯相如日夜思念的爱子,带来了幸福与希望。
尽管红玉来得那么神奇般的及时,然而她没有施展什么神通广大的魔法来帮助冯相如重建生活。她要相如牢记的是“家道新创,非夙兴夜寐不可”。她自己也“剪莽拥彗,类男子操作”。她没有忘记要让冯相如成就功名,要他“但请下帷读”而勿过问农事操作。她勇敢地挑起了生活的重担,终于使相如家业兴盛、科举得中。由此看来,红玉确实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的普通的劳动女性的形象。尽管作者时而也写到她的一些“神迹”,比如她几次出金资助即是。先是以白金四十两助相如聘卫女,再是以“四金寄广文”使相如“复名在案”可以参加科考,最后是“出金治织具,租田数十亩”。要说作者在这些地方着意点明红玉的狐女身份也无不可,但是一个人间女子身边有些资财,也未尝不是不可能的。总之,红玉没有太多的神幻色彩,她是一个植根于人间的理想化的女性。
尽管红玉的形象有些单薄,但是作者并没有因为她是一个理想化的女性而使她的形象理念化,而是处处注意刻画她的音容笑貌、神情姿态。最初,红玉自墙上来窥,相如以手招之,她“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彷徨犹豫,表现出大胆之中又含有女性固有的羞怯。在遭冯父怒斥而与相如痛别时,她既流涕自叹“缘分尽矣”,缠绵悱恻,又痛割情丝, “言辞决绝”,情感细腻而丰富。为帮助相如重振家业,她一展女性之黠态,天未明即起,诳曰“奴欲去”,急得冯相如“裸跪床头,涕不能仰”,从而施以“夙兴夜寐”的教诲。她青春美貌,“袅娜如随风欲飘去”,虽耕作劳苦而“手腻如脂”, “自言三十八岁,人视之,常若二十许人”。这些描写赋与了红玉这个理想女性以血肉之躯,使这个狐女更具凡身俗态,从而也更使这个形象可亲可爱。
以狐女形象论,红玉也许不及婴宁、娇娜、莲香那样丰满,但她更接近于人世间的女性,却是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