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秀才(人物事迹_文学形象研究)
在凌蒙初的笔下,活跃着许多秀才。《拍案惊奇》卷之六《酒下酒赵尼媪迷花,机中机贾秀才报怨》中的贾秀才,是明代的一个新儒林人物。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贾生名谊,雒阳人也……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可见,秀才原指优秀的人才。后泛指一般的儒生。明代置科举,府、州、县的书生亦称为秀才。贾秀才,婺州府(今浙江金华)人,是个饱学之士,为求功名,长期离家在豪门处馆读书,留下妻子巫氏和侍儿春花在家相依为伴。孰料这种宁静的生活不久起了波澜:巫氏在观音庵中,遭流氓卜良骗奸。贾秀才得知消息,设计报了妻子的怨仇。
这则小说的故事情节十分简单,但贾秀才的艺术形象却甚为鲜明。在他的身上,有两点颇值得注意:一是宽容妻子的不幸“失身”;一是“才智过人”。这和传统文学中的儒生,有着迥异的思想风貌。
贾秀才自书馆回家,得知妻子被人骗奸, “毛发倒竖起来”,十分愤慨。他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 “把床头剑拔出来,在桌上一击”,说:“不杀尽此辈,何以为人?”表现出男子汉的刚勇气概。文人动武,实是出于无奈,若真的和流氓持剑争斗,恐怕未必能达到报仇之目的。他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呵!面对巫氏在羞辱中欲夺剑自刎以明心志的举动,贾秀才劝慰说:“不要短见。此非娘子自肯失身。这是所遭不幸,娘子立志自明。”从这番话中,可见他对妻子所遭不幸的深切谅解和宽容。在封建时代,女子的“失身”,向来被视为是人生莫大的耻辱,至少是属于不忠实丈夫的行为。南宋的理学家们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树起一个个“义妇”、 “烈女”,以作楷模。在他们看来,不管是自觉的,还是被迫的,只要是“失身”,即是“失节”,系大逆不道的行为。多少女子在这一道道紧箍咒下被剥夺了青春和幸福。巫氏的“失身”,虽由强暴造成,但在封建卫道士们眼中,也是不能得到原谅的。而贾秀才对妻子的“失身”,非但没有半点责备,相反,却百般地开导和安慰。这在一颗心已破碎的巫氏听来,不啻是穿心入肺的一束爱波,深受创伤的心灵获得了莫大的慰藉。贾秀才的这种态度,来自于她对妻子的深切信赖。小说描写的贾家,原是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出门处馆读书,妻子在家描凤绣鸾。两人相敬如宾, “如鱼似水,你敬我爱,并无半句言语”。如此恩爱深情,固然是贾秀才对不幸“失身”的妻子谅解和宽容的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乃是贾秀才的“贞操观”不同于传统的伦理道德圭臬。在晚明时代,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贾秀才所在的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得风气之先,尤是如此。在资本主义因素的滋生的影响下,市民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贾秀才,是落拓的穷书生,也是这个市民阵营中的一员。他有文化,较能敏锐地捕捉到时代的新潮。他容忍甚至轻视妻子的“失身”,当是社会的投影。由贾秀才,人们自然会想到蒋兴哥。一个是书生,一个是商人,地位、处境、阅历、身世各异,但在谅解和宽容妻子的不幸“失身”,冲破封建贞操观念的羁绊这一点上,则表现出惊人的相似。这当然不是偶然的。如果我们进一步探究,可见贾秀才比蒋兴哥更前进了一步:蒋兴哥在得知妻子的“失身”后,用一纸休书与她暂时离异;而贾秀才则对奸骗妻子的罪犯采取报复行动,和妻子“越相敬重”。两者的不同,是时代的发展使然。
贾秀才的“才智过人”,在为妻子报冤的行动中表现得非常鲜明。妻子被骗奸后,摆在他面前的是一个颇棘手的难题:既要为妻子报冤,又要保全名声,而且连罪犯是谁也不知道,唯一的知情人是赵尼姑。聪明的贾秀才, “低头一想”,计上心来,认为关键在妻子身上,而稳定她的情绪则是第一要务。为打消巫氏的“轻身”欲念,他耐心诱导,陈明“轻身”决非上策:既不能洗清“丑名”,还会影响家庭前程,更谈不上报仇雪冤。他的话,既合理,又动情,巫氏逐渐趋于冷静,提出让“妖尼、奸贼多死得在我眼里”。机警的贾秀才因势利导,在巫氏的配合下,开始向邪恶势力实施报复行动。而认清仇人,是首要的目标。贾秀才“躲在后门静处”,让妻子计赚赵尼姑来家,诱使她说出奸者卜良。赵尼姑回庵给卜良通“情”,让他上贾家和巫氏私会,在搂抱之时,由巫氏咬下其“五七分一段舌头来”,作为罪证。诚然,贾秀才此时当可杀贼,但这样一来可能有失,二来将惊动官府,三来会惊走赵尼姑,故引而不发。直到巫氏拿到舌头,贾秀才大喜过望,拿着它,连夜持剑急赴观音庵杀死赵尼姑师徒,但主犯卜良尚未捕获。贾秀才胸有成竹,于“灯下解开手巾,取出那舌头来,将刀撬开那小尼口里,放在里面,打灭了灯,拽上了门,竟自回家”,是因为他坚信“自有人杀他”。果然不出所料,被咬断舌头的卜良,由街坊众人扭获送官。知县正为观音庵“奸情”事捉拿“凶身”,卜良的到来,天赐如愿,一顿乱板将他活活打死。贾秀才借糊涂官府之手“既得报了仇恨,亦且全了声名”,一箭双雕,达到了报冤的全部目的。一个“识见高强”、 “干事决断”的儒生形象,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在小说的批语中,凌蒙初对贾秀才有“其智数狠”的评论。纵观他报冤的全过程,确是天衣无缝。贾秀才在调查真相的基础上,正确判断形势,周密制定计划,并一一付诸实施,充分显示了杰出的才华和胆略。但是,他的手段却有残忍之嫌。 卜良和赵尼姑是奸骗巫氏的元凶和从犯,处死他们尚在情理之中,然而,小尼姑实属无辜,至多在卜良的犯罪活动中起了掩护的作用,成为刀下之鬼,似有点冤枉。
小说中的贾秀才,是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艺术形象。它的出现,是中国文学在前进中的一个标志。凌蒙初做过生员,也是当时的一名“秀才”。在贾秀才身上,无疑寄托着他的审美理想。指出这一点,对我们正确认识这一艺术形象也许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