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现象》(原文全文)
“现象”这词儿,时兴好几年了,至今还是挺时髦的。什么“人的现象”、“书的现象”,什么什么的现象,刊头报尾,俯拾皆是。这本身就是挺耐磨的现象。过去人们总爱讲“本质”,讲现象像缺乏认识能力似的。如今,人们似乎倒过来了,耻于讲本质而乐于谈现象。可现象和本质不正是一对儿哲学范畴? 喜现象而恶本质,是以为现象大于本质呢,还是以为现象就是本质呢?
哲学问题,还是留给哲学家去讨论吧。本来我想好了另一个题目,叫《安全带周年祭》,可也想赶赶时髦,来“现象”一下子。人是爱赶时髦的,所以每年乃至每季,穿衣打扮,就有“流行色”;唱歌也有“排行榜”。“孔子,圣之时者也”,有人译作“摩登圣人”。圣人都这样了,何况凡人。由此又可以推定,几千年来我们之所以爱起哄,一股风,原来有“万世师表”的榜样在。
从去年的7月1日开始,按照法规,在北京坐小车的、打“面的”的,司机和坐在司机旁边即前排的人,都必须系安全带。
开始的时候,人们半认真半玩笑的还颇有点紧张。一上车,司机就提醒:“系上安全带。”可是,不少安全带既系不牢,又没有弹性,还不好拉出来。车一边走,人一边左拉右拽安全带,弄得不亦乐乎。而这样的安全带能不能保安全,也难说。但难说也得系,因为有人查。查到没系的,罚款五元。罚乘客,也罚司机。
这样又紧张又新鲜了一阵,花样也就来了:不必再系,只要往身上斜着一搭就行。论客观,有的安全带本就不经拉扯,已名存实亡。论主观,系的人手忙脚乱的,也嫌麻烦了。司机看着多半也深表同情,交代说搭上就行了。罚款的事情也不再听说了。
又过了一阵子,有的司机开始不系了。据说是倘遇坏人抢劫,自己捆着,活动不了,反而不安全。
又过了一阵,人们仿佛不记得有这回事了,也不再讲这样的法规了。不系安全带要罚款,似乎也成了遥远的回忆。人我相安无事,世界照旧太平。留下来的,不过一个杂文题目而已。
一个预防死伤的安全带,一个爱民护民的法规,不到一年就废弛成这样,的确令人不胜痛心之至。个中原因,凡有志于改革,有志于法治的人们,是可以深思并找出疗救的办法的。说是中国人不怕死,像老子说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么? 其实中国人是惜命的,中国人创造的宗教是求长生不老的道教;中国人趋之若鹜的是鸡血针、红茶菌、气功一类以图祛病延年的玩艺儿。为什么对确实可以预防死伤的安全带反倒漠然视之呢? 也许是虽然惜命却又想取巧,心里藏着“车祸天天有,不一定轮到我”的念头吧。要不就是孔夫子太伟大了,他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依然引导着许多人的灵魂?不过,假如有人认真执法,哪怕你铜墙铁壁,哪怕你皇亲国戚,违法必究,我看,五块钱(罚款)比孔夫子更管用。信不信?
199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