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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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香书话》(原文全文)

因为前几天写过一篇“书的来去”,昨日星期例假,和几位朋友聚晤茶楼,攀谈起来,不知不觉间,话题就一总围绕到有关书籍的事情上去。原来几位朋友中,差不多人人都酷爱书籍,也人人都曾经、或者正在为书籍所苦恼。由于香港地方寸金尺土,这班舌耕笔耕的人,能够赁居的楼屋照例逼仄得很,用以容人,且嫌不足,何来聚藏图书的余裕?何况这班人劳生碌碌,根本没有时间来给书籍做些整理、保护...

因为前几天写过一篇“书的来去”,昨日星期例假,和几位朋友聚晤茶楼,攀谈起来,不知不觉间,话题就一总围绕到有关书籍的事情上去。

原来几位朋友中,差不多人人都酷爱书籍,也人人都曾经、或者正在为书籍所苦恼。由于香港地方寸金尺土,这班舌耕笔耕的人,能够赁居的楼屋照例逼仄得很,用以容人,且嫌不足,何来聚藏图书的余裕?何况这班人劳生碌碌,根本没有时间来给书籍做些整理、保护的工夫。昔人藏书,年必曝晒,而晒曝还要慎择时日,考究地场,单此一事,就不是我辈所能为役,所以,每个朋友都有共同的感喟,慨叹着自己的书籍,常常要为尘埃所垢,为虫害所侵,尤其是千万不能迁居,倘不幸而有乔迁之日,循例必要在搬运麻烦之外,尝到若干书籍忍被割爱舍弃的酸辛滋味。

不过,大家诉苦之余,也谈到一些有趣的故事。

一位朋友谈他在日寇侵占香港之前不久,在嚤啰街附近的旧书摊上,曾经遇到一部《翁文恭公日记》影印手迹,皇皇四十大本,索价四十元,即使在当时来说,这也不算如何高价,但他东筹西措,无论如何只能凑到三分之二的款子,为此在这个摊头镇日徘徊。数天里往来多至一、二十次以上,后来终于以求得之诚,感动了书摊主人,便以三分之二强的数目把书购买入手了。

另一朋友是个编剧家,有年他受命要改编施笃姆的小说《茵梦湖》,限日交卷,而手头无书,他连走十几家大小书坊,无法找到。有天他在大道东某横街一个小摊上见到了,由于心急口快,对那位摆摊的瘾君子泄露了如获至宝之情,那人遂不客气,一口索价至十元之巨。十元不成问题,恐怕二十、三十他也付得出来的。就是瘾君子那分不老实的态度,迹近迫人,使他一时气无由顺,终于拂袖而行。途中邂逅另一朋友,忙不迭把所遇向他缕述,不料这朋友家藏竟有一册,愿以相赠。其后剧本没有编成。这本《茵梦湖》却一直成为他书架上充满着纪念性的奇珍。

朋友们谈开,一致承认,凡是购买的书,除非是来时较生枝节,一般入手经过,总是不留什么印象;独是师友们间相互馈赠的书,却总是历久不忘它的来历。特别是最初到手的头一两次的赠书,一定会在自己一生中长留着深刻的记忆。

我个人也是如此的。在澄海念初中时,校长杜守素先生送给我的一本《桃色的云》(爱罗先坷作,鲁迅译),英文老师柯柏年先生送给我的一本蒋光赤诗集《新梦》,都曾作为我日后酷嗜文艺的引导,而二人当时授书所寄望的殷殷之情,则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最后我们谈到晒书,甲兄所叙屠隆袒胸就日下,说是“晒书”,表示书都藏到肚子里去了的故事,恐或记忆之讹。回来检查唐人朱揆《谐噱录》,载有:“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答曰:我晒书。”“屠隆”当是“郝隆”之误?

乙兄所称自己为“书奴”,意谓整天在服侍书籍,供其奴役。其实书奴语出《法书宛》:“周越云:凡书执法不变,纵能入木三分,亦号为书奴。”谈的是书法上的事情,主张学书不能死守绳墨,应有所创新,否则就要成为书法的奴隶。似不能借作为书籍奴役解释。顺便提了出来,聊供乙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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