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臭虫扯出的话题》(原文全文)
四年前,我在南方一个县城招待所里住了一宿,宿费每床八元,那时已算很贵了。房里设备是不坏的,但睡在床上,终夜不成眠,这一宿捉了四个臭虫。清早起来我向服务员说:“你们这地方东西真贵。”服务员说:“不贵呀。”“怎么不贵? 昨天晚上,我花八元钱,捉四个鬼虫,合两元钱一个呢!”他一听乐了,连忙道歉说,一定改进,把卫生工作做好。
如果住宿不收租金,或收得极少,就让臭虫咬几口也不会计较的,我是心疼花这么贵的房租啊!
最近看到报纸一条消息,报道批评某地区副处级以上干部多占住房之后,已大体解决,清退出几万平方米的住宅面积来云云。由此想起住房问题来了。从这条消息看出,住房不是买来的,也不是租来的,而是“占”来的。虽说也付房租,那只不过是几包香烟钱,差不多等于白住,谁不想多占几间呀? 于是,能量大的就多占,能量小的只好少占。所以,多占房子的主儿,大抵是报上所说“副处级以上干部”了。副处级以下的,如果与头头脑脑或房产科没啥关系,那就甭想多占了。
再看,报纸上报道兰州布鞋厂和兰州厨房设备厂的厂长都被错误地免了职,后来收回成命。一篇评论说,都“官复原职”了。厂长是“官”儿? 是的,在中国,他就是官员。又一篇报道,标题是“钟运华辞官记”,钟运华何许人也? 原来是萍乡市气象台的副台长。副台长也是“官”儿? 是的,在中国,是气象官员。去年,《羊城晚报》一篇文章,讲的是1957年时,一些报纸编辑被错划为右派,离开职位,称为“远离官场”。在新闻单位,当个头儿也是“官”儿? 一个修鞋服务社的支书经理也是“官”儿? 是的! 都是官儿。报纸不是还常批评“官商”吗? 呜呼——商也有“官”……
什么是官呢?
《聊斋志异》里“夜叉国”的故事写道:‘何以为官?’曰:‘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此名为官。’”作者蒲松龄是清朝人,讲的是清朝的官。这与我们现在的官,性质完全不同,不可同日而语。但官总是和权有联系,而权和势则属于一种能量,连卖肉的都有点权给他二婶多切点精瘦的呢。今日之官虽并不都住高堂,而有些人公然违反规定,多占几间房子,那还是手到擒来的。那么,如果工有工官,商有商官,学有学官,医有医官……住房紧张,再加上越来越多的官,房子按官按权分配,问题不就越来越多了吗?
我的一位老友,被选为中国作家协会的副主席,为了安装一台电话,找到邮电部部长,得到批准已近一年,但至今仍然没装上。为什么? 因为他没有实权,还不能算是“官”儿。最近北京大学有四十多位副教授以上的学者安装了电话,邮电局居然当成一桩喜讯加以报道,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是“官”儿;如果他们是什么级的官员安装了电话,那就不成其为新闻了。
改革,改革! 不把重高官轻寒士的封建残余等级观念从体制上改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