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曹操的一段话》(原文全文)
《三国演义》第30回,讲官渡之战后,有这样一段文字:
操获全胜,将所得金宝缎匹,给赏军士。于图书中检出书信一束,皆许都及军中诸人与绍暗通之书。左右曰:“可逐一点对姓名,收而杀之。”操曰:“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遂命尽焚之,更不再问。
这不是小说作者的虚构。《三国志·魏·武帝纪》对此事有记载:
公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
裴松之注:
《魏氏春秋》曰:公云: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
看来,罗贯中只不过把这里的几句话稍微铺张得完整一点而已。
小说采用这个细节,可见作者的眼光。这确实可以显示出一位豁达大度的统帅的气概。一场大战过后,清理敌方档案,发现自己的部属中有人通敌有据。怎么办呢? 对此,曹操表示了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命令一把火烧掉。这表明:他不但拒绝了“逐一点对姓名,收而杀之”的建议,而且无意于采取以观后效的态度,留待日后有必要时再抛档案。他这一把火,对于稳定人心,增强向心力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我看小说至此处,却有一点小小的不满足。我以为,这故事是好的,可是曹操说的“当绍之强,孤亦不能自保,况他人乎”,总有点令人泄气。这太不像青梅煮酒的时候自许为英雄的气概了。在这里,罗贯中其实不必太拘泥于文献记载的。
当编辑的人有一种职业病,就是喜欢改别人的文章。错别字要改,语法修辞逻辑方面的疏忽要改,自己看不懂的地方要改,不合自己口味的地方也要改……我既然也是以编辑为职业,当然也就不免……了。
正好,我今天发了这病,于是就动笔来给罗贯中改一段文章:
“操笑曰:‘不可。趋炎附势,固人情之常。此辈睹河北兵强,惧孤或将败绩,而预留地步,亦无怪其然。使尽诛之,设他日临阵,再遇强敌,必又有通敌之人,则诛之不可以胜诛矣。智伯败亡,而豫让矢忠不改,国士也,岂可责众人皆为国士乎? 今袁氏已破,宇内再无强敌,此等趋附之辈,欲不为孤所用又为何人所用耶! 孤之势日盛,则此辈必竭忠尽智为孤效命矣,又何疑焉。’遂命尽焚之。更不再问。”
古人无从质证,我也不知道罗贯中会不会认可我的改本。如果能得到今天读者的赞同,我就大喜过望了。我确实认为:打败仗的时候,就不要奢望没有人反水,而打胜仗的时候呢,这些可能反水的人又会是表现得最忠诚、最恭顺、最勤劳的好干部的。曹操有必胜的信心,所以他深信这些人将会是他的好干部。
1987年5月13日于枫林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