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从和“起哄”》(原文全文)
盲从,不用解释。
“起哄”,需要几句话来说明。
这是上海一带的方言。亍头巷角,二人争吵,围而观者如堵;争吵热烈,声音庞杂,不分甲乙之际,忽有人自任仲裁,攘臂高呼:你这话不对。旁观者于是群而和之。片刻以后,另一自任仲裁者又“仗义”执言,宣称被判为不“不对”的对方也有不对之处。旁观者于是群起而和之。这时候,争吵的双方也许要把自己冷静一下,相率退出现场,但围而观者仍然跟在他们后面指手划脚,各噪其噪。
旁观者的这样的“积极性”行动,人们称之曰:“起哄”。
起哄和盲从,有实质上的不同:
盲从者至少知道他所“从”的东西的外形是什么,起哄者则连所“哄”的是圆的呢还是扁的也还不知道;盲从者之所以“盲”,是由于缺少经验,由于见闻不广,由于不能独立思考,然而他确是真心求“从”,他不是旁观者;起哄者就不是这样,他根本不想自己亲眼看一看争吵双方的面目然后再“哄”,他只抓到自任为仲裁者的片言只语就“哄”然附和,他的态度,彻头彻尾是旁观者的态度。
然而“起哄”者这股哄劲常常会弄得争论的双方晕头转向——如果不能沉着而勇敢的话。现在开始要大力纠正“盲从”了,但尤其要大力遣责“起哄”!
1956年6月2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