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快餐文化》(原文全文)
美国式快餐麦当劳的汉堡包、肯德基的家乡炸鸡、必胜客的匹萨干酷烘饼尽管在世界上到处风行,但是在美国却被叫做“junk food”,即“垃圾食品”,一般美国家庭是不赞成孩子把它们当正经用餐的食物的。
麦当劳是分布网最广的一家汉堡包餐馆,其他着名的还有“汉堡包大王”(Burgre King),“温第斯”(Wendy’s)等。按照我国实行多年的统一译名标准,“麦当劳”的原文是人名“McDonald”,应译为“麦克唐纳”。同样“肯德基”的原文是州名“Kentucky”应译为“肯塔基”,而“必胜客”这家铺子名“Pizza Hut”,应译为“匹萨饼屋”,把它译为“必胜客”完全是谐音取义,与原文风马牛不相涉。
汉堡包的来历,顾名思义,是从汉堡传来的,而汉堡则又是从俄罗斯传来的。在中世纪时,那里草原上的鞑靼人用钝刀剁烂牛肉,洒上一些盐、胡椒和洋葱汁就生吃。德国水手在波罗的海各港口尝到了这美味,就把这种吃法带回到家乡汉堡。而讲究挑剔的汉堡人(“Hamburger”,后来人们就以此相称,经过几度改进的这一食品)吃不惯这种野蛮的吃法,就把肉饼放在火上炙烤,去掉一些血腥,成了着名的“Hamburg Steak”即“汉堡牛排”或译“汉堡牛肉饼”。
到了19世纪,德国移民把“汉堡牛排”传到了美国,1900年康涅狄格州新港有一个名叫路易斯·拉森的推车叫卖午餐的,灵机一动,仿效英国三明治伯爵的创造,把汉堡牛排夹在两片面包中出售。四年以后圣路易斯举行纪念收购路易斯安那的博览会,参观者人众,中午时分食物摊上生意兴隆,一个忙不过来的摊主,急中生智,把炙烤过的牛肉饼夹在一个小圆面包中出售给排成长龙的急不可耐的顾客。这样美国式的汉堡包就开始诞生了。而原来不夹面包的吃法则袭用了一个英国医生的名字,叫“Salisbury Steak”,即“索里斯伯里牛排”,那是他为病人开的食补疗法,这次盛大的博览会还推出了冰茶和蛋卷冰淇淋。
随着美国汽车文明的兴起,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汉堡包这种吃法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公路上川流不息的驾驶汽车外出的人的需要。但是首先想到用福特汽车装配线生产方法大批生产汉堡包的,是麦克唐纳兄弟二人,他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繁忙的第六十六号州际公路终点圣伯纳迪诺开了一家生意兴隆的汉堡包快餐店;而第一个看到这种有利可图的生意可以用联锁店经营形式推广到全国的,却是另外一个叫雷·克罗克的牛奶搅拌器推锁员。他在1954年与麦克唐纳兄弟订约,做他们出售联锁店经营权的代理人,1960年,又把麦克唐纳兄弟的产权全部购下,在全国各个交通要道和十字路口开设金色弧顶的麦克唐纳汉堡包店,成了美国最成功的企业家之一。如果麦克唐纳兄弟当初有些先见之明,一定会对自己轻易出售产权悔之莫及的。克罗克把总公司迁到素有牛肉城之称的屠宰首府芝加哥,还办了一个汉堡包大学专门培训汉堡包的生产和联锁店的管理的人才。到现在为止,麦克唐纳汉堡包全世界每年总销售量几乎已达天文数字,任何统计学家每年在作统计时都无法跟上它的增长。
但是近年来美国已有不少营养专家提出警告,长期食用汉堡包对身体健康不利,因为美国的这种用来制作汉堡包中肉饼的牛肉是经过人工催长和加工的,含有许多有损人体健康的成分。
首先这种食用牛是人工授精的方法孕育的,饲养时使用含有致癌的性激素,饲料中还有抗生素和杀虫药,而且为了放慢新陈代谢和长膘增重还使用了镇静药。此外,为了既少用饲料又使牛长得快,长得肥,使用了食品药物局所禁用的乙烯雌酚(DES),把它注射在牛的耳朵里。这样用人工增肥的方法饲养出来的牛,不仅肉中带毒,而且降低了营养成分。在屠宰以后,牛肉还须经过各种各样的化学处理,添加防腐剂、防氧化剂、香味剂、色素剂、乳化剂等等,这些都是对人体有害的,有的还含有致癌物质。至于为了要使变质的牛肉看上去色泽好一些,腐臭味轻一些,所使用的苯钾酸钠和硫酸钠本身对人体也是有害的。
总而言之,汉堡包肉饼在制作过程中问题不少,多食无益。但这种警告的效果往往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
肯德基家乡炸鸡的历史不像麦当劳汉堡包那样富有戏剧性,不过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美国人的创业精神。
在肯德基家乡炸鸡的每家联锁经销店的店堂门口,都有一尊真人大小的石膏像,那是一个目戴眼镜的老人笑容可掬地在欢迎推门进来的顾客。这就是肯德基家乡炸鸡店的创办人桑德斯上校。其实桑德斯不是军人,这个上校头衔完全是一种荣誉性的尊称。在肯塔基州,任何地方上的头面人物都有人会叫你一声“上校”,就像南方其他州中的“总督”(或译“州长”)称呼一样,只是在肯塔基州,这种尊称不是“总督”,而是“上校”,因此美国英语中有一个称谓叫“肯塔基上校”,以示这是个虚衔,不是军衔。
这位桑德斯上校在退休以后,觉得无事可干,闲得发慌,便把祖传的家乡炸鸡秘方找了出来,开了一家炸鸡店,依样画葫芦地炮制一番,居然一炮打响,生意兴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开始出售经营权,在全国各地普设联锁店。说起来他的成功还在雷·克罗克买下麦当劳之前。
“匹萨”(按它原文“Pizza”的准确发音,应该译为“匹扎”)像汉堡包一样是个舶来品,原产地是意大利,至今已有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有人再往上溯,竟声称最初曾经出现在维吉尔的诗篇《伊涅特》(又译《伊涅阿斯纪》)中,这就不免有些牵强附会了。当然,作为风味食品,匹萨肯定有悠久历史,比如意裔美人历史学家曾说匹萨是第一世纪驻在巴勒斯坦的罗马军团的军人带回罗马的。但是他们吃厌了不发酵的烘饼,就在烘烤时撒上干酪和橄榄油,这么说来匹萨的始祖还是犹太人吃的烘饼。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公元1000年左右那不勒斯人开始烘制一种上面撒了香料和干酪的圆饼,当时叫做“picea”,几个世纪以后那不勒斯地区才出现了“pissa”这个词。不过还要过了几百年才有哥伦布的水手从秘鲁带回来西红柿,到19世纪初纳尔逊追击拿破仑舰队时才在那不勒斯吃到上面还撒上西红柿酱的匹萨饼。后来大仲马的游记文章中也曾提到过它。而现代这种样式和成分的匹萨是1889年那不勒斯一家着名的匹萨店的店主奉召去为王后烘制匹萨时定型的。这比1904年圣路易斯博览会上出现的汉堡包早十五年。
就在这个时候,大批意大利移民离开他们土地贫瘠的故土投奔到美国去,这就把匹萨也带到了美国。第一家匹萨店是1905年在纽约的意大利移民集中区开设的,当时它被认为是外国食品,只有在意大利区才能吃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有大批美军在意大利本土尝到了这美味,他们回国以后,就把这个食物带回美国,从此,匹萨成了美国式的食品,甚至有人说它是比苹果饼还要地道的美国食品。
至于“匹萨饼屋”(“Pizza Hut”)这个名字的出现,也有一段有趣的故事。当初堪萨斯州的威奇塔州立学院有两个学生凑了六百美元的资金,在威奇塔小镇上开了一家匹萨饼店,他们在油漆招牌时,刚漆上了“Pizza”五个字母就发现剩下的空处不多了,只能再漆三个字母,颇使他们伤脑筋。他们之中一个人的妻子灵机一动,建议就用“Hut”吧,于是“Pizza Hut”的名字就问世了。后来全国联锁网就采用了这个名字。中文铺名“必胜客”虽然谐音,但意义相差却太远了,并不足取。
除了麦当劳汉堡包、肯德基家乡炸鸡、必胜客匹萨饼,美国还有一家快餐联锁店也很有名,它叫“Howard Johnson”(“霍华德·约翰逊”)。这本来是开设在波士顿一家着名剧场对面的小餐馆,专做散场看客的生意,营业状况平平。有一年美国着名剧作家尤琴·奥尼尔的新作《哀兮伊莱克特拉》在该剧场演出,造成一时的轰动,观众倾城。该剧是三部曲,一气呵成,演出时间长达八个半小时。奥尼尔坚持中间需有休息时间,让观众去解决肚皮问题。于是开设在剧场对面的这个小餐馆生意就特别兴隆。老板着实赚了一笔钱,就在多地开设分号,不仅在各大城市的剧场区,而且在交通要道,公路两旁,逐渐形成了一家联锁快餐店。“霍华德·约翰逊”就成了大众化小餐馆的同义词,不信请看下面的例句:
She just waited for Howard Johnson to set up at the corner and then sent a kid down with abowl or pot.(Michael Wolfe)这句话中的“Howard Johnson”不是小饭摊的摊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