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改变吗?》原文_什么意思_赏析
人性改变吗?
[美]杜威
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凡对于我在本文标题中提出的问题给予不同的答案者,都在谈论着不同的事物。但是这样解答问题的办法未免太轻易,不能令人满意。因为还有一个真实的问题,并且若把这个问题看成为实际的而非理论的问题,那么,我想正确的答案是:人性的确是改变的。
我所谓问题的实际方面是:在人的信仰和行动上的重要的、差不多基本的改变是否已发生过和今后是否仍能发生的问题。但若把这个问题安放在其更适当的透视点上,我们应首先承认在某种意义上,人性并不改变。我不相信能证明:人们的固有的需要自有人类以来曾改变过,或在今后人类生存于地球上的时期中将会改变。
我所谓“需要”,是指人们由于其身体构造而表现的固有的要求。例如对饮食的需要和对行动的需要,等于是我们存在的一部分,因此不可设想在任何情况下,这些需要会停止存在。还有其他不是这样直接属于身体方面的,而在我看起来也仿佛是同样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的需要。我可以举出以下的例子:对某种合群的需要,显示自己的精力并把自己的力量作用于周围环境的需要,为了互助和斗争与自己的同伴合作或与之竞争的需要,某种美感的表现和满足的需要,领导和服从的需要等。
我所举的例子是否选择得适当是无关宏旨的,比较重要的则是要承认这个事实:有些倾向是人的本性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如果这些倾向改变了,本性便不再成其为本性了。这些倾向通常叫做本能。心理学家现在用这个名词比较从前更谨慎了。但是用以称呼这些倾向的名词是无关宏旨的,比较重要的是人的本性有其自己的构造的这一事实。
承认了在人的本性的构造中有些不变的因素的这个事实以后,我们容易犯错误的地方是从这个事实所作出的推论。我们假定这些需要的表现方式亦是不变的。我们假定我们习惯了的表现方式,如同其所从产生的需要一样,都是自然的和不可改变的。
对食物的需要是如此迫切,我们称那些坚决抗拒饮食者为疯子。但是要求或采用何种食物,是为物质环境和社会风俗所影响的获得的习惯之事物。对于今日的文明人,吃人肉是完全不自然的事情。但有些民族过去曾认为这是颇自然的事情,因为它为社会所许可并得到颇高的尊重。有些相当可信的故事讲到有些人需要他人帮助才肯吃美味可口的和营养丰富的食物,因为他们不习惯于吃这些东西;这些新奇的食物是如此“不自然”的,以致他们宁可挨饿而不吃。
当亚里士多德称奴隶制度的存在有其本性的根据时,他不仅为他自己辩护,而且为一种整个社会秩序辩护。他认为从社会中废除奴隶制度的努力是改变人类的不可改变的本性的一种无用的和空想的努力。因为依他的看法,不仅当主人的欲望是植根于人性中,而且有些人生来即有内在的奴隶的根性,把他们解放是违反人性的。
当有人提倡社会改变以改良或改进现存的制度时,常听到人说,人性是不能改变的。当制度上或情况上的改变建议与现存制度或情况处于尖锐的对立时,我们经常听见这种论调。如果保守分子更聪明的话,他在最多的事例中应把习惯的惰性而不应把人性的不变论作为其提出的反对论调之基础;他应把曾一度获得的习惯对于改变的抗拒性作为其提出的反对论调之基础。教老狗变新戏法是不容易的,但教社会采用那些违反相沿已久的风俗之风俗,那是更不容易的。这种保守主义是明智的,它将强使那些要求改变者不仅要稳步前进,而且要考虑如何引进其所要的改变而同时使一般人感到最少的震惊和脱节。
不过,有很少几种社会改变是可能用其违反人性为理由而加以反对的。创设不要饮食的社会的一个建议,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曾经有过创设无夫妻同居的社会之建议,并且这种社会曾维持了一个时期。但是这种社会是如此的违反人性,以致不能长久维持下去。这些事例差不多是根据人性不变论以反对社会改变的唯一的事例。
请看战争这个制度,它是一切制度中最古老的和最为社会所重视的制度之一。对于持久和平的努力常遭到反对,其理由是:人在本性上是一种斗争的动物,并且其本性的这一方面是不变的。可援引过去和平运动的失败以支持这种看法。但在事实上,战争是一种社会习惯,如同古代人认为不可变的奴隶制度是一种社会习惯一样。
我已说过,依我的意见,斗争性是人性的一个构成部分。但是我亦曾说过,这些本性的因素之种种表现是可改变的,因为它们常为风俗和传统所影响。战争的存在并非由于人有斗争的本能,而是由于社会情况和势力导引,差不多强迫这些“本能”走上战争的道路。
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以满足其斗争需要的时期,人们在反对那些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共同敌人的势力的普遍的和集体的种种努力中表现其斗争需要的时期,距今可能遥远。但其困难在于某些获得的社会风俗的持续性不在斗争需要的不变性。
斗争性和恐惧心是人性中的固有的因素,但怜惜心和同情心亦是如此的。我们很“自然”地派遣护士和医生到战场上去并供给医院种种便利品,如同我们很自然地以刺刀互相冲击或放射机关枪一样。在古时候,斗争性和战争有密切的关系,因为战争的进行多半是挥拳肉搏。但斗争性在今日战争的发生上则起很小的作用。某一国的公民并不能本能地仇恨另一国的公民。当他们攻击或被攻击的时候,他们并不挥拳肉搏,而是从很远的地方用炮弹射击其从未看见的人们。在近代战争中,愤怒和仇恨是在战争开始后产生的;它们是战争的结果,不是其原因。
关于现代战争的原因,我将不企图说些武断的话。但是我不相信有人将否认,战争的原因与其说是心理的,不如说是社会的,虽然在鼓动人们要求作战和继续作战上,心理的刺激是很重要的。并且我不相信有人将否认,在战争的社会的原因中,经济的情况是很强大的因素。但是主要的论点是不管什么社会原因,它们是传统、风俗、制度、组织的事物,并且这些因素都属于人性的可改变的表现方式,不属于其不变的因素。
在上面我曾拿战争做一个范例,来说明在人性中什么是可改变的因素,什么是不可改变的因素,什么是这些因素与社会改变的计划之关系。我选择了这个范例,因为它是一个极难有持久改变的事例,而并非一个容易有持久改变的事例。重要的论点是:当前的种种障碍是社会势力所建立的,而社会势力则随时改变,并不为人性的因素所确定。和平主义者专门乞援于同情心和怜惜心,从而不能达到其目的,这亦足以说明这一事实。因为,如同我在上面所说的,仁爱的情感亦是人性中的一个确定的因素,但其表现的途径则依赖于社会的情况。
在战时,常有这些仁爱的情感的伟大的表现。友爱感和帮助那些需要救济者的欲望在战时是很强烈的,正如它们在我们观察到或想象到的大灾难时期是很强烈的一样。但是这些情感是在确定的途径中表现出来的,是局限于对待我方的人们的。这些仁爱的情感和对于敌方的愤怒的与恐惧的情感,如果不是同时表现在同一个人中,至少是同时表现在同一社会中的。因此,和平主义者乞援于人性的仁爱的因素,而不明智地考虑到正在起作用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力量,这必然会招致最后的失败。
威廉·詹姆士在其《战争的道德的因素》一文中,作了一个伟大的贡献。这篇文章的标题即暗示我的论点。有些基本的需要和情感是永恒不变的。但是他们可能采取和其目前的表达方式根本不同的表达方式。
当有人建议在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上作出某种基本改变时,立即会引起一个更激烈的争论。现在关于这个广泛的改变的建议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在另一方面,有人反对这些建议,说这些改变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牵涉到人性中的一个不可能改变。对于这些论调,主张改革者的答复是:现在的制度或其某些方面是违反人性的。反对和赞成改革的两方面的论据都是错误的。
在事实上,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是属于人性的表现方式之最易改变者。历史便是这些改变的活生生的证据。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付利息是不自然的事,这种说法在中古时代得到回响。一切利息在当时都认为是剥削,只有在经济情况改变后,付利息才变为习惯的“自然的”事情,而剥削一名词获得了现在的意义。
法律是最保守的人类制度之一;但是通过立法和司法的判决,它有时亦或快或慢地改变着。工业的和法律的制度上的改变所引起的人生关系上的种种改变反过来改变人性的表现方式,这个又引起制度上的进一步的改变,如此循环,以至无穷。
根据这些理由,我说,凡是认为由于人性的确实不变,关于社会改变、即便是颇深刻的社会改变的种种建议都是不可能的和空想的那些人们,都把那来自获得习惯的对改变的抗拒和那些来自人类本性对于改变的抗拒混淆起来。生活在原始社会中的野蛮人比文明人是更接近于“自然人”的。文明本身便是人性的改变之结果。但是甚至野蛮人亦为改变其本性的一大堆的部落风俗和传统信仰所束缚;使用他变为一个文明人所以如此困难者,亦即由于这些获得的习惯。
在另一方面,过激主义者忽视根深蒂固的习惯之势力。依我的看法,他的关于人性的无限制的可塑性的看法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欲望、信仰和目标的范型没有一种力量,像已被推动的物质对象的原动力,和像同一对象在静止时的惰性或对运动的抗拒力,他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习惯(不是人类的本性),在最多的时候维持事物运动着,如同其在过去运动的那样。
如果人性是不变的,那么,就根本不要教育了,一切教育的努力都注定要失败了。因为教育的意义的本身就在改变人性以形成那些异于朴质的人性的思维、情感、欲望和信仰的新方式。如果人性是不可变的,我们可能有训练,但不可能有教育。因为训练与教育不同,仅是某些技能的获得。本性上的才能可训练到一个更高效率的程度,而并无新的态度和倾向的发展,但后者正是教育的目标。不过,这种训练的结果是机械的。这正像一个音乐家可能通过练习以获得更大的技术能力,但他不能从音乐欣赏和创作的某一境界提高到另一境界。
所以人性不变的理论是在一切可能的学说中,最令人沮丧的和最悲观的一种学说。如果逻辑地贯彻它,它将意味着个人的发展在其出生时即已预先决定的一种学说,其武断性将赛过最武断的神学的学说。因为依照这种学说,人们在出生时是怎样的,以后亦是怎样的,我们对此不能有所作为,我们所能为者,亦不能超过像体操教练对于个人固有筋肉系统所给予的那种训练。如果一个人生来即有罪犯的倾向,他就将变为罪犯并将继续做罪犯。如果一个人生来即有过多的贪欲,他就将变为靠牺牲他人的掠夺活动以谋生的人;其他可以类推。我并不怀疑自然禀赋种种差异之存在。我所要提出疑问的是这些差异注定了个人表现的确定方向之观念。把铁锯齿做成丝线袋,确是困难的。但是一种音乐的自然禀赋所表现的特殊形式则依赖于其所感受的社会影响。如果贝多芬生在一个野蛮的部落中,他无疑地将是一个卓越的音乐家,但他将不是一个写交响乐的贝多芬。
在世界史上的某时某地,存在着差不多一切可想象的各种社会制度的这一事实,即是人性的可塑性的证明。这个事实并不证明这些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物质上、道德上和文化上有同等的价值。只需要最粗略的观察,便知不是如此的。但是证明人性的可变性的这一事实指示我们对于社会改变的种种建议应采取的态度。主要问题是这些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是否为可欲的。解答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试图发现什么是它们的结果,如果它们被采纳,如果结论是它们所欲的,进一步的问题是怎样能在最少的浪费、破坏与不必要的脱节的条件下去实现它们。
为了求得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应考虑到现存的传统和风俗的力量;应考虑到已存在的行为和信仰的种种范型。我们应找出有些什么已在起作用的势力能予以加强,使其走向可欲的改变,并找出怎样能逐渐削弱那些反抗改变的情况。诸如此类的问题可根据事实和理性去考虑。
认为所建议的改变由于人性的确定组织而是不可能的这种主张,使人们的注意从一个改变是否可欲的问题转移到改变将怎样实现的问题。它把问题投诸情感和兽力的角逐场中。结果,它鼓励那些人设想那些伟大的改变可仓卒产生之,并可用暴力产生之。
当我们的关于人性和人生关系的种种科学之发展能略如我们的关于物质的自然的种种科学之发展时,它们的主要的关怀将是怎样能最有效地改变人性。问题将不在人性是否能改变,而在它在目前的情况下应怎样被改变。这个问题最后是最广义的教育问题。所以,凡是压制和歪曲那些能在最少的浪费的条件下改变人类倾向的教育过程的东西,都会助长那些使社会陷入僵局的势力,并从而鼓励人们用暴力作为社会改变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