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与永生(节选)》原文_什么意思_赏析
死亡与永生(节选)
[俄]别尔嘉耶夫
一
……死亡问题是生活中最深刻和最显著的事实,这个事实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贱的一个超越生活的日常性和庸俗。只有死亡的事实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义问题。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之所以有意义,只是因为有死亡,假如在我们的世界里没有死亡,那么生命就会丧失意义。意义与终点相关。假如没有终点,也就是说在我们的世界上存在着无限的生命,那么在这样的生命中就不会有意义。意义在封闭的此世之外,因此获得意义就要以这个世界的终结为前提。值得注意的是,在死亡面前应该体验到恐怖,在死亡里应该看到极端的恶的人们,还是把彻底地获得意义同死亡联系在一起。作为最后的恐怖和极端的恶的死亡却是从令人厌恶的时间走向永恒的惟一出路。永生的和永恒的生命只有通过死亡才能获得。人的最后期待与死亡相关,而死亡显示的是恶在世界上的统治。这就是死亡最大的悖论。根据基督教信仰,死亡是罪的结果,是必须克服的最后一个敌人,是极端的恶。与此同时,在我们罪恶的世界里,死亡是件好事,是价值。死亡引起我们无法表达的敬畏,这不但因为它是恶,而且还因为在死亡里有深刻性和伟大之处,它们震撼着我们的日常世界,超越在我们的此世生活中积累的,只适合此世生命法律的力量。要正确地理解死亡,正确地对待死亡,必须要有非凡的精神努力,需要有精神的启蒙。可以说,人在其一生中的道德体验的意义就在于使人达到理解死亡的高度,使人正确地对待死亡。当柏拉图教导说,哲学无非就是对死亡的准备,他是对的。但不幸的只是哲学自身不知道应该如何死,应该如何战胜死。关于永生的哲学学说找不到这样的路。可以这样说,就自己的最高成就而言,伦理学在更大程度上是死亡的伦理学,而不是生命伦理学,因为死亡展示生命的深度,显现终点,只有终点才能赋予生命以意义。生命是高尚的,这只是因为在其中有死亡,有终点,这个终点证明,人的使命是另外的一种更高的生命。假如没有死亡和终点,那么生命就将是卑鄙的,就将是无意义的。在无限的时间里,意义永远也不能被揭示,意义在永恒之中。但是,时间中的生命和永恒中的生命之间是深渊,越过这个深渊只有通过死亡的途径,通过对中断的恐惧。在被理解为封闭的、自足的和完满的此世里,一切都是无意义的,因为一切都是暂时的,即死亡和死的特征永远属于这个世界,是此世和此世里所发生的一切事物之所以无意义的根源。这是向有限的和封闭的视野所展现的真理的一半。海德格尔是正确的,他说,日常性(dasMan)能使与死亡相关的忧郁麻木。日常性所引起的是面对死亡的鄙俗的恐俱,对作为无意义的根源的死亡的战栗。但还有另一半真理,它不向日常的视野敞开。死亡不但是此世生命的无意义,生命的腐朽,而且还是从深处来的标志,它指明存在着生命的最高意义。不是鄙俗的恐惧,而是深刻的忧郁和由死亡引起的敬畏表面,我们不但属于表面,而且还属于深处,我们不但属于时间中的生活日常性,而且还属于永恒。永恒在时间中不但能够吸引人,而且还能产生敬畏和忧郁。能够引起敬畏和忧郁的不但是有终结的和有死亡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是珍贵的,是我们所留恋的东西,而且在更大的程度上,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是在时间和永恒之间所裂开的深渊。敬畏和忧郁与跨越深渊相关,它们也是人的希望,是一种期待,所期待的是,最终的意义将显现和实现。死亡不仅是人的敬畏,而且也是人的希望,尽管人并不总是意识到这一点,也不能直接面对它。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的意义对此世之人的作用更加严酷,并要求人经历死亡。死亡不仅仅是生物学和心理学上的事实,而且也是精神现象。死亡的意义在于,在时间中不可能有永恒,在时间中没有终点就是无意义。
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现象,它还在生命的此岸,是生命的一种反应,是对来自生命方面的对时间终点的要求的反应。不应该把死亡仅仅理解为生命的最后一个瞬间,即在它之后到来的或者是非存在,或者是死后的存在。死亡是波及整个生命的现象。我们的生命充满着死亡。生命是不断的死亡,是对一切方面的终点的体验,是永恒对时间的不断的审判。生命是同死亡的不断斗争,是人的身体和灵魂的局部死亡。我们生命内部的死亡是由于不可能在时间和空间中容纳完满而造成的。时间和空间是能够带来死亡的,它们所导致的分裂就是对死亡的局部体验。当人的情感在时间中消失的时候,这就是对死亡的体验。当在空间中发生着与人、家、城市、花园、动物的分离,这种分离总是伴随着这样一种感觉,也许你再也不能见到它们了,那么,这就是对死亡的体验。对时间和空间中的一切分离和分裂的忧郁都是对死亡的忧郁。我还记得痛苦的忧郁经验,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在任何一次分别中我都体验到这样的忧郁。这一点具有如此普遍的特征,许多事情都能引起我对死亡的忧郁,比如,我再也见不到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一个与我格格不入的人;我再永远也见不到一个我偶然路过的城市,以及我在其中只停留了几天的房间;我再也见不到这棵树,我偶然遇到的这条狗,等等。当然,这就是关于生命内部死亡的经验。在不能容纳完满,注定要分裂和分离的时间和空间中,生命里占统治地位的总是死亡,死亡所意味的是,意义在永恒之中,在完满之中,意义在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命不再体验分裂和分离,不再体验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腐朽和死亡。对我们来说,死亡不仅仅是当我们死的时候才到来,而且在我们的亲人死亡时,死亡对我们而言也已经到来。在生命中我们拥有对死亡的体验,尽管不是最终的体验。我们不能容忍死亡,不但不能容忍人的死亡,而且也不能容忍动物、花朵、树木、物品和房屋的死亡。全部存在的永恒就是生命的实质。同时,到达永恒只能通过经历死亡的途径,死亡是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的结局,而且生命越复杂,生命层次越高级,它受死亡的威胁也越大。山比人活得会更长久,尽管山的生命就自己的质而言不那么复杂和高尚。勃朗峰比圣徒和天才更长寿。无生命的物体比有生命的存在物更稳定。
二
……死亡的悖论在世界上不仅有伦理学的表现,而且还有其美学的表达。死亡是反常的,它是极端反常的现象,是解体,是丧失面孔,是丧失一切面貌和形象,是物质世界的低级元素的胜利。然而,死亡又是美好的,它能使必死的人中的最卑贱的一个变得高尚,使他与最优秀的人并列,死亡能战胜庸俗和日常性的反常现象。有这样一个现象,死人的脸要比他活着的时候更漂亮,更和谐。身临死人的周围,反常的和凶恶的感觉都会过去和消失。死亡是最后的恶,但它比此世的生命更高尚。过去的美和魅力与死亡的能够使人高尚的事实相关。正是死亡使过去获得净化,并把永恒的印记加给过去。在死亡里发生的不但是解体,而且还有净化。任何腐朽的、解体的和腐烂的东西都无法经受住死亡的考验。能够经受住这个考验的只有永恒。生命的重要意义是与死亡相关的,只有在死亡的面前它才能被显现出来,无论承认这一点是多么的可怕。人的道德意义在对死亡的体验中显现,人的生命自身就被这种死亡所充满。
同时,为了永恒生命而与死亡进行斗争是人的主要任务。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可以这样来制定:你应该这样行事,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方面,无论对待谁,无论对待什么事情,都要肯定永恒的和永生的生命,战胜死亡。忘记哪怕是一个活生生存在物的死亡都是卑鄙的,容忍死亡是卑贱的。最卑微的、最可怜的被造物的死亡都是不能忍受的,如果相对于这个被造物而言,死亡是不可战胜的,那么,世界就不能被证明,也不可能被接受。一切都应该再生,获得永恒的生命。这意味着,不但针对人,而且针对动物、植物,甚至针对物品都应该肯定永恒的本体论原则。人时时处处都应该成为生命的赋予者,释放生命的创造大能。对一切有生命之物的爱,对一切存在物的爱,超越对抽象理念的爱,就是为了永恒生命而同死亡进行斗争。基督对世界和人的爱就是赋予丰富的生命,是对能够带来死亡的力量的胜利。禁欲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在自身中同死亡的斗争,在自身中反对死亡。为了永恒的生命而同死亡斗争,要求对待自己和他人这样的态度,仿佛你自己和他人在任何一个时刻都可能死亡。这就是世界上死亡的道德意义。要战胜对死亡的低级的、动物般的恐惧,但在自身中要永远拥有对死亡的精神上的恐惧,拥有对死亡秘密的神圣敬畏。要知道,人们是从死亡那里获得了关于超自然的观念的。宗教的敌人,如伊壁鸡鲁,认为承认了宗教的根源是对死亡的恐惧,就等于推翻了宗教。然而,他们永远也无法推翻这样一个真理,在对死亡的恐惧中,在对死亡的神圣敬畏中,人将认识存在的最深刻的秘密,在死亡里也有神的启示。生和死的道德悖论可以表示成这样一个绝对命令:对待活着的人,就像对待死去的人那样,对待死去的人,就像对待活着的人那样,也就是说,要永远记住作为生命秘密的死亡,无论在生命中,还是在死亡中,都要肯定永恒的生命。生命不是在自己软弱的方面,而是在自己的力量、紧张和丰满方面与死亡相关。这一点在狄奥尼索斯精神中可以感觉到,并在爱中获得显现,爱永远与死亡相关。欲望就是生命的最紧张的表现,它总会引起死亡。接受爱的丰满力量和爱的悲剧的人就是在接受死亡。过分珍视生命、逃避死亡的人,就是在逃避爱的命运,为了生命的其他任务而牺牲爱。在性爱中被赋予了生命紧张的最高峰,这个最高峰将引向世界上的灭亡和死亡。爱着的人必定遭受死亡,并使被爱的人遭受死亡。在瓦格纳的《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的第二场就有关于这一点的音乐启示。社会日常性企图削弱爱与死亡的联系,希望保卫世界上的爱,并组织它。然而,社会日常性甚至还没有能力发现爱。它只能组织种族的生活,只知道一个反对死亡的手段——生。在生里,生命仿佛在战胜死亡。但是这个胜利不愿意知道个性,个性的命运及其愿望,它只知道种族生命。一切生着的都注定要死亡,并使被生者也遭受死亡。在生中战胜死亡是虚幻的胜利。自然界不知道战胜死亡的秘密,这个秘密只能来自超自然的世界。人类在其整个历史中都在努力同死亡斗争,在这个基础上产生了各种不同的信仰和学说,有时它们靠对死亡的遗忘,有时它们靠的是对死亡的理想化和对灭亡的陶醉。
三
在人身上,永生的和永恒的不是心理的元素和肉体的元素,不是这些元素自身,而是精神元素,它在心理的和肉体的元素中的作用便构成个性,实现着上帝的形象和样式。作为属于不朽世界的精神存在物,人是永生和永恒的,但是,人是精神的存在物不是自然而然的,实际上,只有当他用精神的实质来实现自己,当在其中精神和精神性控制了他的自然因素时,他才是精神存在物。完整性和统一性是由精神在心理和肉体因素中的作用而产生的,这个完整性和统一性就构成了个性。自然个性还不是个性,它不具有永生的特性。自然地成为永生的是人类、种族,而不是个体。永生是由个性通过努力而获得的,是为了个性的斗争,唯心主义教导的是无个性或超个性的精神的永生、观念或价值的永生,而不是个性的永生。费希特或黑格尔不懂得个性的人的永生,在他们那里,人的个性及其永恒的命运为观念、价值、世界精神、世界理性等牺牲。这里也有合理的因素。这就是,永生的和属于永恒的不是自然的、经验的人,而是人身上精神的、观念的和价值的原则。唯心主义关于永生的学说的不合理性在于,这个精神的、观念的和价值的原则不构成永恒的个性,不去为了永恒而改变人的所有的力量,而是与人脱离,构成一个理想的天空,构成无个性的和非人性的精神,让人及人的个性遭到腐朽和死亡。被实现了的和达到了完整性的个性是永生的。但是在精神世界里不存在封闭的个性,个性是和上帝相连的,和其他个性相连的,和宇宙相连的。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等学说容忍死亡,使死亡合法化,同时努力忘记死亡,在死者的坟墓上建立自己的生活。这些学说没有死亡的记忆,所以它们是平庸的,丧失深度和严肃性。关于进步的学说所研究的完全是人类、种族和即将到来的各代人的未来,而对个性及其命运完全是冷漠的。和进化一样,进步完全是无个性的,这类学说是非人格主义的。对进步的种族来说,死亡是个令人不快的事实,但这个事实是不深刻的,一也不是悲剧性的。种族知道自己的永生。死亡只对个性而言,从个性的观点看,才是深刻的和悲剧性的。更高级一点的学说则固有在死亡面前的听天由命,充满着悲伤和忧郁的苟且偷安。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的悲剧性被显现,个性也意识到自己,但是,个性没有精神力量同死亡斗争并战胜它。对待死亡的斯多葛学派和佛教的态度在死亡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都意味着死亡的胜利,但这个态度比种族理论更高尚一点,因为后者完全忘记了死亡。对待死亡的心理的态度,而不是精神的态度,总是悲伤的和忧郁的,其中总是有回忆的悲伤,这个回忆没有回天之力。只有对待死亡的精神态度才是可以获得胜利的。对待死亡的前基督教的态度都表现为在携带着死亡的命运面前的听天由命。只有基督教懂得战胜死亡。
四
人既是有死的,又是永生的,他属于携带死亡的时间,也属于永恒,他既是精神的存在物,又是自然的存在物。死亡是可怕的悲剧,死亡通过死亡而被复活所战胜。但死亡不是被自然的力量所战胜的,而是被超自然的力量所战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