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之难》原文_什么意思_赏析
为人之难
[美]尼布尔
人人总是有他自己最烦恼的问题。他应怎样思考自己?他对其成长、美德或者他在宇宙中的地位的每一种断言,如果细作分析的话都可能陷入矛盾。这种分析揭示了一些预设或内含,而这些预设或内含又似乎否定了这一命题意欲肯定的东西。
如果人坚称他是自然之子,并且他不应当装作远远高于动物(他本来显然如此)的话,他就默认了他至少是一种有倾向也有能力表现这类自负的古怪动物。另一方面,如果他坚称他处在自然中独一无二的位置,并且要将其理性能力作为其优越之处的证据,那么,在其独特性的炫耀中通常会流现出一种焦虑的迹象,此迹象显露了他与野兽之间血亲关系的无意识感觉。在达尔文式的争论中,在传统主义者对达尔文论点的抵制中,此种焦虑所表现的热情与敌意均表明这种焦虑的迹象具有一种极端的重要性。而且,评价他理性能力之意义的努力也意味着一种超越他自身的程度,这种程度在“理性”通常所涵盖的范围内并没有给予充分的界定或解释。因为人在估量自己理性之意义时,在某种意义上是超乎“理性”的,且有着超乎形成一般概念的能力。
如果人将其独特性视为理所当然,他立刻就会卷入到有关他的德性的问题和矛盾之中。如果人相信他自己在本质上就是善的,并且将人类历史上所公认的那些恶行都归咎于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因素的话,他就必然会对这类问题展开追问;因为最近的研究揭示出,所有造成那些恶行的特殊历史因素都只不过是人类自身邪恶倾向的具体结果和历史外表而已。如果不这样预设人类的这种邪恶能力的倾向,它们根本就不可能被理解。另一方面,如果人对自身持乐观结论,他作出这些判断的能力似乎就否定了其判断的内容。如果人自己知道自己是本质邪恶的,他又如何可能在本质上是邪恶的呢?当这种终极主体、这个完美的“我”超越那些将自身作为客体的蹂躏性判断时,其特征又是什么呢?
如果我们转向人生价值的问题,去问问生活是否值得,人之特征问题的性质就会显露出:该提问者在某种意义上就必须能够置身于给予如此判断和评估的生活之外且超越之。人不仅可以通过实际上的自杀,而且也可以通过精心阐释那种否定生命、把诸如涅架这种“无生命”的永恒当作生活之惟一可能的目的的那些宗教和哲学,更清晰地显露这种超越。
那些猛烈地攻击宗教之彼岸世界的人们是否像他们的批评所证明的那样已然充分意识到,那种否定生命的错误对人的成长究竟意味着什么?那些能够否定“生命”的人必定不是某种不同于纯粹生命体的东西。劝说他不要否弃自然生命和历史存在的每一种努力,都意味着他对自然生命和历史拥有一种优越性;否则他就不可能去尝试那种被劝诫不要去犯的错误。
关于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也具有同样的悖论。因为,由于自以为占据了宇宙的中心,人总是周期性地感受到良心的不安和眩晕。每一种生命哲学都涉及反人类中心论的倾向。甚至以上帝为中心的宗教都相信,造物主饶有兴致要把人类从其独一无二的困境中拯救出来。然而,人周期性地得到忠告,且人也在告诫自身要节制自己的狂妄,要承认自己只是一种在一个次级恒星系统中的次级行星上不稳定地生活着的小动物。某些现代人相信,这种谦虚是现代人的本性,也是他在广阔星际空间中所发现的结果;但是,现代宇航员并不忏悔:“我仰望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圣经·诗篇》,8∶3;8∶4)然而,人们所由之判断其自身无意义的优越之处却是一种相当重要的优越性。这个事实在现代人那儿依然存在,他们在无垠宇宙面前的谦虚,很大程度上又被他们在发现了这种无垠时所产生的骄傲所抵消了。现代诗人斯温伯恩(Swinburne)就曾凯旋般地吟道:
人的知识之印确凿无疑,真理与他的精神如莲并蒂;……
人的荣耀至高无比!因为人是万物的主人,经天纬地,这证明人关于世界的知识的进步不会减弱人的傲慢。
虽然这些人的自我认识的悖论不会被轻易还原为更简单的公式,但它们都指出了关于人的两个事实:其中一个事实很明显,而另一个则不太明显。通常来说,这二者也并未受到人们同等的关切。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人是自然之子,屈从于自然的变迁兴衰,受自然的必然性驱动,为自然冲动所驱使,其生命被限制在短暂的时间内,在这段短暂的时间里,自然只允许其多样的有机形式拥有并不多的自由。另一个不太明显的事实则是:人又是一种置身于自然、生活、他自身、他的理性以及世界之外的精神存在。后一事实在其不同的方面为不同的哲学所赏识。然而,该事实在总体上并不为人们所赏识。在某种程度上,立于自然之外的人甚至为那些尽力使自己与自然靠近的自然主义者们所认同。他们至少承认,人是组织人,是一种会制造工具的动物。立于世界之外的人也被理性主义者所承认,如亚里士多德,他把人定义为有理性的动物,并把理性解释为创造一般概念的能力。但是理性主义者并不总是理解,人的理性能力涉及一种人自身之外的更高的能力,一种自我超越的能力,使其成为自身目标的能力,这是一种通常不能完全为“理性”或“奴斯”或“推理”或任何其他为哲学家们通常用来描述人之独特性的概念所把握和暗示的一种精神属性。
要公正判定人的独特性以及人与(在人之下的)自然世界的亲密关系究竟有多么困难?已为那些哲学的几乎不变的倾向所证明,这些哲学通过神圣和不朽过早地、不成熟地描述并强调了人的理性能力,或强调人忘却与自然的联系并保持自身同一的自我超越能力;当然,抹杀了人的独特性的自然主义哲学的倾向也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