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感情》(原文全文)
因为爱书,我对书便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我尽可能要保持书的洁净和完整,这就养成了我爱好装帧书籍的习性。即使是一本新买的书,我也高兴用自己的方法把它改装。所以一本新书到了我的手上,常常会换了另一种面目。基于同样的心理,对于陈旧了的书,我更随时把它们重新改装,换上新的仪表。这就使新旧书籍并排陈列的时候,在感觉上显出划一的美,看起来叫人感到心情舒畅。
长期以来,装帧书籍的爱好,成为我个人的一种生活趣味,也是我在繁忙生活中调剂紧张情绪的一种方法。偶然闲下来的时候,看看由自己的手加以装饰过的每一本书,想想这么样形状的书,世界上仅有这一本,这种乐趣是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到的。
正如有些爱书的人不愿意借出自己的书一样,我也有这么样一种脾气。这并不是吝啬,而是为了爱惜,尤其是由于我在书的本身上面付出了精神上的代价。而凭了一般的经验,借出了的书几乎百分之九十九是一去不回的。这并不是借书人的贪婪。而多半是由于他们对于书的观念淡漠,因而缺乏了责任心。不过不愿意借出自己的书也不是绝对的态度,有时也得看情形而定夺。一个人如果连一本书也不肯借出,情理上说不过去,更谈不上什么人与人的关系。而我便是在这样半软硬的心肠中,无可避免地遭受损失了。
在我的那些一去不回的书中,有几本是我念念不忘的。它们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作品,甚至在别人看来全不足道,可是在我却有着值得珍惜的意义。其中一本是成绍宗译的《漫郎摄实戈》,出自17世纪法国一个僧人作家手笔的古典名着。读过小仲马的《茶花女》的人,都会记得小说开头时叙述在茶花女死后拍卖的遗物中,有一本阿芒题词送给茶花女的书,便是这本《漫郎摄实戈》。成绍宗的译作是这本书的第一个语体文译本。这个译本的装帧设计很漂亮:黑色书皮,封面印上金色图案字的题名,简洁高雅,富有古典味;书是毛边装。叶灵凤初到香港时,我和他在九龙城宋皇台畔同住了一个月,在这期间,他写信向上海光华书局要了一批文学书籍寄来送给我,其中一本是《漫郎摄实戈》。经过一场太平洋战争的变乱,那一批书还能保存下来的只有这一本。后来不知道是谁人借(其实是拿)了去,不明不白的失了踪。
书失落了,是由于不知道借书的人,固然是没法可想,相反的情形,自己的书分明知道是谁借去,到头来一样是失落,更是无可奈何的“憾事”。
若干年前,一位要好的朋友到日本去念书,把一套郑振铎编着的《文学大纲》送给我留念。这是廿四开四厚册的初版本,褐色的厚纸作封面,重磅的粉纸书页,用四号铅字印刷,每册都附有彩色或木刻线条画的插图。是相当豪华的版本。这套书对于我不但是难得的礼物,更主要的是连带的一份珍贵的友情。我保存着它,而且决心不让它离开我。可是有一次,一位陌生的出版人到我的住处来访我,同我商量有关出版的事情。同来的有他书店里的一位编辑。这编辑发见我书架上的《文学大纲》,高兴地向我表示,他正要编着一种供中学生阅读的文学问题的书。问我可否借《文学大纲》作为参考一用。我在没有理由拒绝的情势下,只好让他把这套书拿去。他许诺用毕便可送回。但是我一等十年,始终没有消息。到了我知道那家书店人事有了变动,我才知道我的书的命运已经定了。
离开了我又自动回到我手上的书,只有一本,那是伍光建译的精装本《拿破仑日记》。为着这一“奇迹”,我曾经在归来了的《拿破仑日记》的衬页上写了如下的几行志语。
这本书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已经失踪,我也不知道是谁借去了,战后十年,一次在宴会上同平可兄见面时,他告诉我,他手上保存着我这本书。我这才知道它的下落。事隔一年,他把这本书托人送回我。虽然书的面目有了些残旧,但是经过一场大战,一本旧书还能够存在,而且回到我手中,无论对于书的本身或是对于这件奇迹一般的事情,都是值得珍惜的。
什么时候再有这样的奇迹呢?
197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