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原文全文)
阿Q伸手去摩静修庵小尼姑新剃的头皮,小尼姑满脸通红地说:你怎么动手动脚的……阿Q的答复是:“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说“和尚动得”,不免有诬蔑之嫌,且不去管它。但这句话实在警辟,它简洁而又活脱脱地勾出了一些人的一种心理或处事原则。本来并不认为“动”得有理,但既然有人先动了,那么我也来动一动,便是理直气壮,至少无可非议的了。“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能化非为是,变无理为有理,既有助鼓起自己“动”的勇气,又可以充当抵御责难的挡箭牌,功能多样,效用明显,所以这一原则便被一些人广为采用。
但这种处理原则,通常只施之于弱于己者。阿Q只把它应用于小尼姑。当年列强的“门户开放,利益均沾”政策也只加之于贫弱的中国。此外,有时也用地某些公物或近于无主之物,近六十年前杭州乡下人纷纷去挖雷峰塔的砖,便是一例。这就说明,“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实在是私有制和阶级社会的一种分泌物。
不幸的是,旧社会的这种分泌物至今仍然顽强地附着在某些人们的身上。现在,缺少自卫能力的弱小者已经很少(因为有人民的政权保护着),而公物却日见其多起来,而这公物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却又似乎与无主之物难以区别,于是“和尚动得,我动不得?”这一原则的施用范围,便依然相当广泛。看见别人在那里用公款大吃大喝,我至少也得小吃小喝一番。你多占了三间房,我便也来多占三间,如果没有你那么大的能耐,便多占一间也行。既然你开得后门,我有什么开不得? ……于是,对于种种不正之风,尽管颇为不满,却又往往不免多少沾点边。然而,虽然沾了点边,却仍然心安理得,因为有“和尚动得,我动不得?”的原则在。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是一种泯灭良知的麻醉剂,一种自我欺骗的借口,一种向邪恶看齐的哲学。这样一种心理或处事原则,如果在社会上弥漫开来,不但扶正祛邪难以实现,而且会形成一种破坏力量。当年的雷峰塔终于倒掉,西湖至今缺了一景;今天某些厂矿设备遭到哄抢,某些森林被滥砍乱伐,不过是小焉者。其大焉者则是是非观念的的淡漠以至混淆,人们灵魂的受到污染和销蚀。
在“和尚”动手的面前,可以有三种态度:出面制止,不许他动,这是革命者和先进分子;他动我不动,不失为洁身自好的正直之士;你动我也动,便不免近于无赖甚至可恶了。这里没有硝烟炮火,但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一场考验。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固然要不得,应该受到谴责,但有这种想法的人毕竟不是首恶。我们应该首先斥责、制止、惩处那些先动手并且在那里大动特动的“和尚”,否则,不但有欠公允,而且可能于事无补。
至于有的人,本身就是一位大“和尚”,却也在那大嚷大叫,说什么“和尚动得,我动不得?”更应该加以揭露,还他一个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