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是不祥之物》(原文全文)
“侠”的观念,今昔颇有不同。司马迁有几句话: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正义”不可作今日的“公理正义”解,只可视作“当时社会公认的正常手段”的意思。如作现代解法,违乎正义,那么侠之为侠,竟无是处了。
可注意的是:“赴士之厄困”。无论什么人,能济助有为之士于困顿艰危中的,即是侠。与“士”对称的是“庸人”,即平常人,也同样济助。而前者是主。
所以司马迁把侠分成两种:一是“王者亲属”之侠;二是“布衣之侠”(也即是匹夫之侠。乡曲之侠,闾巷之侠)。换句话说即贵族与平民。
他把吴季札、孟尝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列为贵族之侠。吴季札让国,挂剑徐垄,是个重言诺的人,也称之为侠。孟尝君等养天下士,皆从困顿艰危中投之,自属于侠了。
这些贵族之侠,《游侠列传》中不过略提,作一陪衬,主要是讲平民之侠,而“游侠”即是此辈。于是写出了朱家、田仲、剧孟、王孟、郭解等一连串布衣之侠的名字,分作小传,记其侠行,战国以前,即有侠者,更叹其失传云。
大抵此辈少小无赖,横行乡里,实是流氓,能仗剑杀人,睚眦必报,啸聚不法之徒,颇负恶名,为人所畏惮。此时势盛,或受官府禁制,乃翻然变更作风,即所谓“改邪归正”,于闾巷间为人排难解纷,在法制简陋而漏洞百出的社会中,颇有作用。这也是自存之道,比之动不动杀人报仇更受人重视。他们不单在闾巷之间,作横面的来往,也能出入于富贵之家,有纵面的交接,通行于社会各阶层,以明取与,重言诺,“一句闲话”,能急人之难,而舍死为之,有功不居,建立“侠”名。于是他们的地位就稳定,而衣食也不缺了。
韩非说:“侠以武犯禁”,法家绝技,这句话是扣帽子。犯禁动武的时候,都还不成其为侠,成为侠的时候,多不仗武了。即使如此,皇帝有时也要禁,因为有僭权之处,借个因由,捉而杀之,并不是“以武”的缘故。不过持高标者少,投到统治者座前,成为爪牙的还是居多。不在闾巷之间,虽不成其为游侠,但统治者仍可利用侠名,为其服务,不必杀的。
清代固然有展昭、欧阳德见之于小说,民国后也有帮会头子、大流氓做参议、董事长之类,到处吃干俸,那是“流氓而优则仕”,借侠名来招摇了。
由此可见所谓侠,只是流氓的蜕变过程中的一阶段。司马迁则陈义甚高,好像贵族之侠为自己打算,平民之侠只是助人,是可以独立的一个社会阶层,其实是不然的。即使以广交游,明取与,然谦让,轻死生,重言诺为侠的基本态度,但儒者墨者何尝不能如此? “赴士之厄困”,“趋人之急”,儒者墨者又何尝不能如此?如此而以侠名,必曾先前为无赖,为流氓,曾经干犯法纪,以此鸣于时的人,一旦摇身助人,便称任侠则甚明。韩非将儒侠并称,原是卑劣手段。
司马迁之文,一千几百年来,流弊也大,成为土豪劣绅、地痞流氓横行闾巷,武断乡曲的护身符,弁髦法令,加强了“人治社会”的落伍作用,一有纠纷,便说“请某爷来讲一句话”,当作金科玉律,一般人复誉之为任侠仗义,推波助澜,巩固了这种“制度”,实际上是绅权与流氓的结合而已。
但在政治混乱的年代,赞扬朱家、郭解之流,自有其良好的作用,朱家“藏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政治清明,会有这种事吗? 如果大家有事可做,何必投身到孟尝君辈门下做食客? 社会上有侠名者在,那必是混乱的时代。
如稽耸庄官之卫救丞相文天祥,被称为侠。宋亡之际,混乱自不待言,这中间道出多少悲辛! 侠的出现,岂非不祥之物?
198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