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无害论》(原文全文)
看过孟超同志改编的《李慧娘》演出,人们都说这是一出好戏,不但思想内容好,而且剧本编写得不枝不蔓,干净利落,比原来的《红梅记》精炼,是难得看到的一出改编戏。
可是年轻的观众看过这出戏,却感觉有点缺陷:既是现代作家改编的剧本,为什么还保留旧戏曲的迷信成分,让戏台上出鬼,岂不是宣传迷信思想?
我们中国的文学遗产(其实不止是中国的文学遗产)——小说、戏曲、笔记故事,有些是不讲鬼神的,但是也有很多是离不开讲鬼神的。台上装神出鬼的戏,就为数不少。如果有人把传统的戏曲节目作个统计,有鬼神上台或鬼神虽不上台,而唱词道白与鬼神有关的节目,即使占不到半数,也总得占个几分之几。这类戏,如果把中间的鬼神部分删掉,就根本不成其为戏了。人们说,“无巧不成书”,这类戏正好是“无鬼不成戏”。试想,《李慧娘》或《红梅记》这出戏,如果在游湖之后,贾似道回家就一剑把李慧娘砍了,再没有她的阴魂出现,那还有什么戏好看的呢?
戏是人编写出来的,戏台上出现鬼神,是因为人的脑袋里曾经出现过鬼神的观念。前人的戏曲有鬼神,这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没有办法可想。问题在现代的人来改编旧戏曲,可不可以或应不应该接受、继承前代人的这些迷信思想?
这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
依照唯物论的说法,世界上是没有超物质的鬼神存在的。相信有鬼神,是一种迷信,人们的错觉、幻想。鬼神迷信在人们的头脑中发生的根源,最初是由于人对自然力量的蒙昧无知;随后又因为阶级的划分,人对社会斗争的压力,感觉和自然力量同样的不可理解,这样就使代表自然力量的鬼神,同时代表一种社会力量,正像恩格斯所说的,“神的自然属性同社会属性综合为一体”,成了“一个万能之神的上帝”。
这种综合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鬼神,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人对自然力量的控制,愈到后来,它的自然属性愈少,而它的社会属性愈多。因为阶级斗争的矛盾,愈来愈超越人对自然斗争的矛盾。
在文学遗产中的鬼神,如果仔细加以分析,就可发现,它们代表自然力量的色彩已经很少,即使它们的名称还保存着风、雷、云、雨,实际上它们是在参加人世间的社会斗争。本来是人,死后成鬼的阴魂,当然更是社会斗争的一分子。戏台上的鬼魂李慧娘,我们不能单把她看作鬼,同时还应当看到她是一个至死不屈服的妇女形象。
文学作品,是现实世界的反映,在阶级社会,就是阶级斗争的反映。《红梅记》这部文学遗产之所以可贵,就因为它揭露了卖国贼的荒淫残暴,摧残妇女;《李慧娘》之所以改编得好,就因为它把一部三十四场的《红梅记》(玉茗堂土),集中最精彩的部分,提炼为六场戏,充分发展了这场斗争,而以“鬼辩”作为斗争的高潮,胜利地结束斗争。
是不是迷信思想,不在戏台上出不出鬼神,而在鬼神所代表的是压迫者还是被压迫者,是屈服于压迫势力,还是与压迫势力作斗争,敢于战胜压迫者。前者才是教人屈服于压迫势力的迷信思想,而后者不但不是宣传迷信,恰恰相反,正是对反抗压迫的一种鼓舞。
我们对文学贵产所要继承的,当然不是它的迷信思想,而是它反抗压迫的斗争精神。戏台上的鬼魂,不过是一种反抗思想的形象。我们要查问的,不是李慧娘是人是鬼,而是她代表谁和反抗谁。用一句孩子们看戏通常所要问的话:“她是个好鬼,还是个坏鬼?
如果是好鬼,能鼓舞人们的斗志,在戏台上多出现几次,那又有什么妨害呢?
这里我倒要向演出《李慧娘》的北方昆曲剧院建个议:既然是演出一个“好鬼”,是不是可以把“好鬼”的形象表演得更可爱些,而不是更可怕些? 李慧娘从头顶上摘下的“脑袋”,是不是可以免了? 她的“武器”,不是还有两把什么扇子,可以使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