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着的廉政观》(原文全文)
国文兄打来长途,说他有两位朋友办着一份杂志,请他约些名人写点有关廉政建设的文章,并说张洁、叶楠、晓声等都写了。有了那些名家谈廉政,我就没有什么话说了,因为我肯定同意他们的意见。不过,由于我呆在远离北京的“老少边穷”地区,倒经常能接触到许多最普通的老百姓,不知怎的,也许我是井底之蛙,一提起“中国国情”、“中国特色”,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仿佛他们比东南沿海及中原大城市的人更能代表“国情”和“特色”。这些人,我也不能说是“群众”。因为如我把他们称为“群众”,他们的看法就成了“群众意见”。这太严重、太政治化,我这篇短文承担不起。想来想去,只好把我接触的这批人叫做“土着”。
中国“土着”对于廉政的看法,的确与报刊杂志上登的观点很不相同,也颇有趣。据我听来,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
一类,只注重看领导人或官员的个人生活作风,所谓“生活作风”,因为土着们本身的生活就极简单,所以也仅仅是看吃、穿两项罢了。比如,这个官员平时吃得很清淡,只爱吃家乡饭,最大的奢侈不过是来碗红烧肉,穿的衣裳打着补丁,生平不爱钱,甚至手连钱都不碰,那么,这位领导人或官员即使把这地方治理得民穷财尽,冤狱遍地,土着们评论起他来都会一致称赞;不管他办了多少坏事,糟蹋浪费了多少人力物力,土着也认为他是“好心办了错事”,不但会原谅他而且仍十分崇敬,离任时或逝世后,还会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对他依依不舍,万分怀念。在土着的心里,“廉”和“政”是分开的。
把“廉”和“政”分开的另一种土着心态却恰恰相反,只看“政”不顾“廉”。有个土着曾跟我说:“妈的! 只要这个官儿把咱们的生活搞好,把经济搞上去,他坐啥‘奔驰’,那怕他坐‘桑塔纳’呢(这个土着以为‘桑塔纳’比‘奔驰’高贵)! 他要高兴,咱们还愿意用八抬轿子天天抬着他去上班。至于玩女人嘛,咱们县上至少有二十万女人,他一天玩一个,一年也才三百六十五个,够他玩的!”我瞠目以对,不知再和他说什么,因为他的头脑里恐怕还没有现代政治中“廉政”这一概念。
头脑里没有“廉政”概念的土着非常普遍。办点事要请客送礼,和结婚过年时要招待亲朋好友一样成了风俗习惯,已经深入到民间。假如我持反对态度,定会遭他们的白眼,我倒变成不懂人情世故的人了。而他们对收礼的官员,内心里也决没有一点蔑视,认为收了礼就是“受贿”,不收礼就是“清廉”。只是在官员收了礼却不办事的情况下,土着们才有点抱怨。你如不信,可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某些节目与所谓“法制文学”的某些文章,很多制造假药、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和贩卖妇女儿童的人,当记者问起他们“知不知道这是犯法”,不是很多犯人都回答“不知道”么? 问起受害者,受害者也不知道受了害可以到什么地方去申诉,好些人还根本不知道自己受了害。这不由得常使我感叹,我们国家是最最重视“政治学习”的,四十多年来全国花在有组织的“政治学习”上的时间和金钱,肯定超过全球其他国家的总和,但我们“学”的东西跑到哪里去了呢? 我们“学”的是什么东西呢! “学”来“学”去,结果是全国有近四分之一的文盲和更多的法盲及科盲。
什么叫廉政? “不知道!”
其实,官员收了礼,是愿意给你办事,不收礼,便是不准备给你办事的表示,已是人人心中有数的了。有人说这种歪风邪气是改革开放后搞市场经济才出现的。可是土着们不这么看。追根溯源,这种现象还是至今仍有人留恋的“文化大革命”的产物,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余韵。至于说是不是“量变发展到质变”了呢? 请听土着们的比较:一个土着说,“物价涨了嘛!这会儿的一万块钱,也就相当那会儿的一百块钱。再说,现在找个婊子来跟管事儿的睡,总比把自己的老婆送去好吧!”土着们并不认为目前更糟,现在比过去还是有进步的。
更有甚者,很多土着不信任清廉的官员而对不怎么清廉的官员反而感到亲切。譬如,西北某中等城市有位市委书记,在任七八年,没给自己的亲属子女解决过户口,安排过职务,虽然政绩平平,但清廉可说是清廉的。离休后,土着们评论起他来却说,“他连自己的亲属子女都不顾,还会顾咱们老百姓吗?!”不错,“齐家治国平天下”,他连自己的家都没有“齐”,遑论“治国”?还有的土着把官员是否收礼来衡量这官员是不是“跟群众打成一片”,“对群众的态度”。有篇小小说写的就是这个内容:有位清廉的官员上任后一本正经,下属见了敬而远之,弄得他也很苦恼,一次他生了病,人们纷纷提了礼物去看他,而他也照单全收,这才把关系搞好起来。看到报纸上登某某官员拒收贿赂,有的还有确切的数字——“拒收二十一次,共三万七千二百元!”土着们就对此大有怀疑:“每次贿赂给他的钱他都先数了再还给行贿者?”“他怎么不把行贿者当场抓起来交给公检法处理? 以致人们一次次地向他行贿。”“这三万多是他报的,还有没报的呢?”等等。有个较为富裕的土着个体户跟我聊天说,“我一听见‘廉政’就害怕!”我奇怪地问,廉政对你只有好处,那是针对干部的又不是针对你的,你怕什么? 他说,“干部不廉政,我花些钱还能办成事,一廉政,干部不收礼了,可也不办事了,对于咱们个体户来说,真是得不偿失。其实我要办的事也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又不是犯法的。我只求办得快一点,顺当一点而已。”“两害相权取其轻”,不清廉似乎倒能提高办事效率,这种现象怎么解释?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自以为有点政治常识,也跑过外国,领略过些许现代国家的行政规范和风土人情,但面对土着们这种深入骨髓的习惯,我也不知如何“教育”是好。有时想,这就是“中国特色”和“国情”吧,不如随大流图个顺利,逆潮流而动必然四处碰壁;有时想,要在中国解决廉政问题及树立廉政的观念,恐怕还要从更深层处着手吧。
199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