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喜饥嗔笑杀侬, 凤凰未可笑狙公-《有叹》(原文_赏析)
饱喜饥嗔笑杀侬, 凤凰未可笑狙公。
尽逃暮四朝三外, 犹在桐花竹实中。
《庄子·齐物论》载:“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这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故事。它借助“众狙”对“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的不同反映,既嘲讽了“众狙”的无知,又嘲讽了“狙公”的狡黠。
诗的首句以“凤凰”的口吻嘲笑了“众狙”和“狙公”。 “饱喜”之“饱”,并非真正吃“饱”,而是“朝四”之“饱”,是“狙公”欺骗群猴的一种手段;“饱喜”之“喜”是群猴上当受骗之后的盲目乐观,是愚昧无知的表现。“饥嗔”之“饥”是“朝三”之“饥”, “饥嗔”之“嗔”则是一种本能的反映,并非洞悉“狙公”欺骗手段之后的自觉反抗。洞悉“狙公”欺骗手段的“凤凰”自然感到可笑至极,故而方有“笑杀侬”之语。诗的次句以诗人的口吻告诫“凤凰”, “未可”嘲笑“狙公”。诗的三、四两句则道出了“未可笑狙公”的原因。传说“凤凰”的栖居与饮食非常讲究,有非梧桐不栖,非竹实不食之说。《韩诗外传》 (八):“凤乃止帝东国,集帝梧桐,食帝竹实,没身不去。”可是,作者认为, “凤凰”虽免遭“狙公” “朝四暮三”之欺,但其所食仍是“竹实”一类的植物种子,所栖仍是桐树。换言之,“凤凰”并不能摆脱仰仗他物生存的处境,“凤凰”不能自己建造自己栖居的住宅,亦不能自己种植供自己食用的植物,生活中的住处与食物必须还得依赖“桐花竹实”。从这个意义上讲, “凤凰”与群猴并无二致,群猴有待于“狙公”的喂养, “凤凰”有待于“桐花竹实”的提供。它们的共同点正是“有待”,因此,它们活得都不自由,都不逍遥,都受约束。诗人的高明在于他看到了“众狙”与“凤凰”共同的局限性;但是,人处在大千世界之中,彻底的“无待”、完全的逍遥是不可能的。诗中的“凤凰”看到了群猴的局限,却看不到自己的局限,这倒的确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