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七巧(人物事迹_文学形象研究)
曹七巧,是张爱玲一九四七年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要人物。据张爱玲自述,曹七巧是她小说世界中唯一的“英雄”。所谓“英雄”乃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认准了一个东西,可以无所顾忌、粗俗蛮横地把事情做到绝地上去。对曹七巧来说,她认准的东西便是钱,并可以为了金钱恶辣地嘲弄、无情地亵渎一切神圣的事物。金钱对于人性的侵蚀,这便是有关曹七巧的全部故事。
曹七巧,一个出生在资金菲薄的麻油店主家庭里,生性泼辣精明的曹大姑娘,高攀上高门望族的姜公馆,这一事件既改变了她原来卑微的世俗社会地位,又同时为她日后的生活命运埋下了祸根。从姜家二爷的姨太太破格扶持为正房,这对曹七巧说来自然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这意味着她将从此与她的子女一起拥有分享姜家丰厚财产的资格和名份,但是,与半死不活的残疾丈夫——“那没有生命的肉体”厮守着过日子,又使她有着难以忍受的烦闷。生性不信命的七巧,自然不愿接受这份命运的安排,她想攥住她应得的一切权利,包括爱别人以及为别人所爱。为此,她以一种执着到执迷不悟程度的意志和来自下层社会女子的倔强到刁泼的性格,尽心尽力谋求改变自己和女儿在姜家受人歧视的现实状况。一方面,她试图沉浸于回忆和想象的世界,来补偿现状的缺憾,以维持心理上的平衡,心里时时会想起她在娘家、在做曹大姑娘、开麻油店时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情景,那黑腻的柜台、芝麻酱桶里的木匙,油缸上吊着的大大小小的铁匙,以及至今还惦念着的与肉铺小伙计朝禄的旧景,这些都使她由衷地获得一种青春的温煦;另一方面,她则大胆地、有失体统地再三再四向小叔子姜季泽乞求爱情,以期填补自己感情生活上的空寂以及由空寂激发的强烈欲求。
经过十年的苦熬,曹七巧出头的日子似乎已经来到。丈夫故去,婆婆也随之过世,作为姜二爷的遗孀和姜二爷遗孤们最直接的保护者和抚养人,曹七巧有望分到一份殷实的家产来自立门户,但这份希望注定还要经过几番周折。先是姜公馆请来主持判分家产者的明显不公,致使曹七巧蒙受一笔不小的损失,即使她以哭闹相挟,也终于未能挽回失利的局面。继而是在分家产时明显占了便宜的三爷姜季泽,突然闯入早已搬出姜公馆的曹七巧的新居,使出感情撩拨的招数,谋图用她出售田产的钱去置换自己所企求的豪华楼房,但七巧毕竟是七巧,在钱与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对金钱的贪欲,敦促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并按捺不住内心的暴怒,将自己钟情过的人撵打出门。
生活的挫折和精神上的创伤,使曹七巧从此失去常态,性格变得十分乖戾和阴鸷。在她的心目中,对世人的信任和同情,只能属于不可饶恕的懦怯和自戕。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七巧甚至选择了一种最古旧、最腐败、最病态的生活方式;把自己闭锁在狭窄的家中, “与现实失去了接触”,通过随心所欲地使性子,打丫头、换厨子,即想方设法折磨别人的办法,多多少少地排遣出一点内心的怨毒。这种像中了邪似的虐待狂症,致使她原本一心引以为自己生活支撑点的一对儿女,也都相继成为被施害的对象。
她以“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行施着家庭专制的淫威,并严厉地以自己变态的人格为模本,致力于把一双儿女塑造成与自己一样的人。她成了十足的家庭暴君。先是把儿子长白塑造成了一个胸无大志、猥琐鄙俗的浪荡小人,继而用心机挑拨儿子与儿媳的夫妻关系,直至两个儿媳相继被她虐杀为止。姜家大房三房子女的求学上进,对争胜好强、不甘示弱的七巧不啻是个不小的刺激,于是便有了女儿长安插班读书一幕,但这一幕终因长安寄宿学校时偶尔丢失了些手帕衣物,惜金如命的七巧准备去学校大闹,使长安深感羞耻而旋即中止了。丧失了一切自我更新希望的长安,从此沉沦下来,开始是依顺,随后是习惯成自然,以致“谁都说她是活脱的一个七巧”。本来有可能使长安重新跳出这恶性循环之圈的一件事,最后也终于因为母亲七巧的从中作梗而中途天折:长安曾与留洋学生童世舫相爱并且订了婚约,为此还忍痛戒除了吸食鸦片的恶习,但慑于七巧的阴鸷之心,想到这桩婚事“是她生命里顶完美的一段,与其让别人给它加上一个不堪的尾巴,不如她自己早早结束了它”,看似主动,实则被迫地作出了终止“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的决定。
黄金枷锁锁住了曹七巧的一生,曹七巧又用她一手制作的黄金枷锁锁住了她的儿女。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她是这个弥漫着腐烂气息的社会的受害者,她又不由自主地成为这个弥漫着腐烂气息的社会的施害者。
她试图以残酷的心肠向戕害过她的社会争得她正当的生存权利和生存独立,但她一直到死也不会领悟,这种冷酷心肠本身,恰好就是社会对她制造下的最大戕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