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事何长 其言何简——说杜甫《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的秋天,杜甫因上疏营救房琯获罪,由左拾遗贬为华州(今陕西省华阴县)司功参军。到了冬末,他回到洛阳。这时,“安史之乱”的头子安禄山已被他的儿子安庆绪杀死;安庆绪已由洛阳北走渡河,退保邺城(即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县),正被郭子仪、李光弼、李嗣业等九节度使率领的六十万大军包围。杜甫认为形势已有好转,在洛阳写下了《洗兵马》那篇名作,表达了“安得壮士挽天河,净洗甲兵长不用”的愿望。但是昏庸的唐肃宗害怕九节度使“难相统属”,因而“不置元帅”,只用宦官鱼朝恩充当“观军容宣慰处置使”。这样,围攻邺城的六十万大军便陷于“进退无所禀”的无政府状态,以致“城久不下,上下解体”。而“安史之乱”的另一个头子史思明又在这时自魏州(故城在今河北省大名县东)率兵来救邺城。乾元二年三月初,两军战于安阳河北,“大风忽起,吹沙拔木,天地昼晦,咫尺不相辨”。唐军溃败,郭子仪引军断河阳桥退保洛阳,“战马万匹,只存三千,甲仗十万,遗弃殆尽”。留守崔园、河南尹苏震等南奔襄、邓;“诸节度使各溃归本镇”。杜甫便在“东京市民惊骇,奔散山谷”的时候离开洛阳,折回华州任所。途中就其所经所见所闻进行了高度的艺术概括,写成了著名组诗《三吏》、《三别》。《石壕吏》,就是《三吏》中的一篇。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或作“出门看”、“出门首”等)。”这四句可看作第一段。
全诗的主题是通过对“有吏夜捉人”的形象描绘揭露官吏的横暴,反映人民的苦难。因此,一开头即截断众流,排除与此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一切,只用一句诗为事件的发生发展提供了典型环境。“暮投石壕村”中的“暮”字、“投”字、特别是“村”字,都含义丰富,值得仔细玩味,不宜轻易放过。这里的“石壕村”,历来的注释者都说它就是河南陕县城东七十里的“石壕镇”,有的研究者还因此说“诗人投宿在一家招商小客店里”。既然如此,那么诗人为什么不用“镇”字,却偏偏要用一个“村”字呢?如果说仅仅为了押韵,显然没有说服力。五言诗(不论是古体或近体)的首句,一般不押韵。即如《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新安吏》等等,就都是第二句起韵的。诗人用“村”字,应该是另有缘故。就通常情况说,分散、偏僻的农村是恶吏“捉人”的典型环境,而人烟密集的市镇却与此不同,此其一。市镇财物集中,又连接大路,比分散、偏僻、贫困的农村更容易受到乱军的抢掠,此其二。看起来,诗人是把离“石壕镇”不远的一个小村庄叫做“石壕村”的。谁都知道,镇上有“招商小客店”供旅客投宿,而离开大路的小村庄,却不是投宿的处所。同时,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社会秩序不佳和旅途荒凉等原因,旅客们都“未晚先投宿”(“落日恐行人”这句诗从反面说明了这一点),更何况在兵连祸接的时代!而杜甫,却于暮色苍茫之时才匆匆忙忙地投奔到一个小村庄里借宿,这种异乎寻常的情景就富于暗示性。可以设想,他或者压根儿不敢走大路,绕开了“石壕镇”;或者当赶到“石壕镇”的时候,镇子已荡然一空,无处歇脚,或者……。总之,寥寥五字,不仅点明了投宿的时间和地点,而且和盘托出了兵荒马乱,鸡犬不宁,一切脱出常轨的时代气氛。包围在这种时代气氛里的一个小村庄已经被濛濛暮霭所吞噬,那么当黑沉沉的夜幕降落之后,将会发生什么呢?浦起龙指出这首诗“起有猛虎攫人之势”,这不仅是就“有吏夜捉人”说的,而且是就头一句的环境烘托说的。
“有吏夜捉人”一句,“吏”、“人”并举,而用一个“捉”字联系起来,点出了矛盾双方和矛盾的性质,从而也预示了情节发展的方向及其悲剧性的结局。不说“征兵”、“点兵”、“招兵”而说“捉人”,已于如实描绘之中寓揭露、批判之意。再用一个“夜”字作“捉”的时间状语,含意就更丰富。第一,表明官吏“捉人”之事时常发生,人民白天躲藏或者反抗,无法“捉”到;第二,表明县吏“捉人”的手段狠毒,于人民已经入睡的黑夜,来了个突然袭击。同时,诗人是“暮”投石壕村的,从“暮”到“夜”,已过了一段时间,这时当然已经睡下了;所以下面的事件发展,他没有参与其间,而是隔门听出来的。此后的“听妇前致词”、“如闻泣幽咽”,也已经在这里埋下了伏线。“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两句,表明人民长期以来深受抓丁之苦,昼夜不安;即使到了深夜,仍然寝不安席,一听到门外有了响动,就知道县吏又来“捉人”,老翁立刻“逾墙”逃走,由老妇开门周旋。因为在当时,由于有“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新婚别》)之类的迷信,抓兵一般是不抓妇女的——当然也有例外。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这十六句,可看作第二段。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两句,极其概括、极其形象地写出了“吏”与“妇”的尖锐矛盾。一“呼”、一“啼”,一“怒”、一“苦”,形成了强烈的对照;两个状语“一何”,加重了感情色彩,有力地渲染出县吏如狼似虎,叫嚣隳突的横蛮气势,并为老妇以下的诉说酝酿出悲痛的气氛。矛盾的两方面,具有主与从、因与果的密切关系。“妇啼一何苦”是“吏呼一何怒”逼出来的。“出看门”的老妇遇上的如果不是凶暴的县吏,而是像杜甫那样“穷年忧黎元”的客人,就不会无端苦“啼”。很明显,“吏呼”是因,“妇啼”是果。在现实生活中,无风不起浪;但在高明的画家笔下,并不写风,只写波翻浪涌,而风自见。杜甫在这里正用了这种手法。他在用两句诗写出了矛盾的两个方面及其因果关系之后,不再写“吏呼”,全力写“妇啼”,而“吏呼”的情状也不难想见。“听妇前致词”一句承上启下。那“听”是诗人在“听”,那“致词”是老妇“苦啼”着回答县吏的“怒呼”。面对如此凶暴的县吏,不可能主动地同他们谈家常。老妇的每一句回答,自然都针对着县吏的逼问,因而逼问的内容,都从回答中暗示出来。写“致词”内容的十三句诗,多次换韵,明显地表现出多次转折,暗示了县吏的多次“怒呼”、逼问。读这十三句诗的时候,千万别以为这是“老妇”一口气说下去的,还显得很健谈;而县吏,则还懂得让人把话说完的道理,在那里洗耳恭听。完全不是这回事。实际上,“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不仅发生在事件的开头,而且持续到事件的结尾。从“三男邺城戍”到“死者长已矣”,是第一次转折。可以想见,这是针对县吏的第一次逼问啼诉的。在这以前,诗人已用“有吏夜捉人”一句写出县吏的猛虎攫人之势。等到“老妇出看门”,便扑了进来,贼眼四处搜索,却找不到一个男人,扑了个空。于是怒吼道:“你家的男人都到哪儿去了?快交出来!”老妇泣诉说:“三个儿子都当兵守邺城去了。一个儿子刚刚捎来一封信,信中说,另外两个儿子已经牺牲了……”泣诉的时候,也许县吏不相信,还拿出信来交县吏看。总之,“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处境是够使人同情的,她很希望以此博得县吏的同情,高抬贵手。不料县吏又大发雷霆:“难道你家里再没有别人了?快交出来!”她只得针对这一点诉苦:“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这两句,也许不是一口气说下去的,因为“更无人”与下面的回答发生了明显的矛盾。合理的解释是:老妇先说了一句:“家里再没人了!”而在这当儿,被儿媳妇抱在怀里躲到什么地方的小孙儿,受了怒吼声的惊吓,哭了起来,掩口也不顶用。于是县吏抓住了把柄,威逼道:“你竟敢撒谎!不是有个孩子哭吗?”老妇不得已,这才说了一句“惟有乳下孙”。在老翁逾墙逃走之后,“室中”实际上有三个人。老妇说“室中更无人”,意在藏过媳妇和孙子。如今孙子已被发现,则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藏过媳妇。所以在供认有个孙子时,特意用了“惟”字。“惟有”者,“只有”也,“更无”也。用“惟有”二字,其生怕儿媳妇被发现的心理活动已跃然纸上。与此同时,她又要强调孙子很小,所以又用了“乳下”二字。满以为这样一说,媳妇和孙子就都可以保全;万没想到既凶又奸的县吏又从这一回答中抓住了把柄,追问道:“‘乳下孙’吃谁的‘乳’?还不把她交出来?”老妇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她只得硬着头皮解释:“孙儿是有个母亲,她的丈夫在邺城战死了,因为要奶孩子,没有改嫁。可怜她衣服破破烂烂,怎么见人呀!还是行行好吧!”(“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两句,有的本子作“孙母未便出,见吏无完裙”,可见县吏是要她出来的。)但县吏仍不肯罢手。老妇生怕守寡的儿媳被抓、饿死孙子,只好挺身而出:“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老妇的“致词”,到此结束,表明县吏勉强同意,不再“怒呼”了。
“诗要字字作,也要字字读。”对于字字作出的好诗,必须字字玩味。囫囵吞枣,是谈不到艺术欣赏的。作诗要用形象思维的方法,读诗亦然。诗歌虽有形象性,但并不像电影之类的视觉艺术那样具有形象的可见性,因而在读诗的时候,必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历史知识,想像出作者所描写的那幅生活图画。诗的形象,有它的确定性,按照诗的形象所确定的范围去展开想像的翅膀,一般地说,是会加深对原诗的理解的。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最后一段只有四句,却照应开头,涉及所有人物,写出了事件的结局和作者的感受。“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表明老妇已被抓走,儿媳妇低声哭泣。“夜久”二字,承“有吏夜捉人”的“夜”字而来。入“夜”之时,吏来“捉人”,直到“夜久”,“语声”才“绝”。一个“久”字,反映了老妇一再哭诉、县吏百般威逼的漫长过程。“如闻”二字,一方面表现了儿媳妇因丈夫战死、婆婆被“捉”而泣不成声,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诗人以关切的心情倾耳细听,通夜未能入睡。“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两句,收尽全篇,于叙事中含无限深情。试想昨日傍晚投宿之时,老翁、老妇双双迎接,而时隔一夜,老妇被捉走,儿媳妇泣不成声,只能与逃走归来的老翁作别了。老翁是何心情,诗人有何感想,给读者留下了想像的余地。而诗人“独”与老翁告“别”之后,在“前途”上又会遇见什么呢?翻一下杜甫的诗集,就知道他紧接着遇到的是“新婚别”、“垂老别”和“无家别”等一系列男男女女生离死别的人寰惨景。
这首诗只有二十四句、一百二十个字,却在如此惊人的深度与广度上反映了现实,这是和诗人同情人民,熟悉生活,善于运用典型化的手法分不开的。诗人写的是他耳闻目睹的事件,但有选择,有舍弃,有明写,有暗写,有提炼,有概括。一句话,他在塑造典型,而不是记流水账。有的研究者认为这首诗“完全是素描”,这是不确切的。和这样的认识相一致,那位研究者对作者提出的许多责难,也很难令人信服。例如他说:“杜甫是站在‘吏’的立场上的。《三吏》中所写的‘吏’都不那么令人憎恨。‘石壕吏’虽然比较凶,但只是声音凶而已。”很显然,这只抓住了“吏呼一何怒”一句,认为“吏”不过在进门之时吼了几声罢了。对于通过老妇的“前致词”对吏的一再威逼的暗写,是没有注意到的;对于通过“有吏夜捉人”的具体描述所表现的思想倾向性,是视而不见的;对于“妇”和“吏”的尖锐矛盾所具有的典型意义,更是不屑一顾的。又如说:“诗人完全作为一个无言的旁观者,是值得惊异的。呼号很猛的差官没有惊动诗人,可以理解,因为只消表明身份是华州司功,就够了。”如在前面所分析,诗人并不在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都是隔门“听”出来的,压根儿没有“旁观”。此其一。更重要的是:叙事诗中的“叙述人”,乃是一个艺术范畴。《无家别》的叙述人是“因阵败”而“归来寻旧蹊”的“我”。这个“我”显然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石壕吏》的叙述人与此不同,他不是诗中的主人公“老妇”,而是“暮投石壕村”,“听”老妇“前致词”的“我”。这个“我”,可以被看成自己,但作为一个艺术范畴,为了叙述的方便,并不排除虚构和想像,不能把他和现实生活中的作者完全等同起来。比如杜甫在《石龛》诗中写道:“熊罴咆我东,虎豹号我西,我后鬼长啸,我前狨又啼。天寒昏无日,山远道路迷。”其中的“我”当然是作者,但显然与实际生活中的作者有区别。要不然,有十个杜甫,也被野兽吃掉了。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石壕吏》的“叙述人”和做着华州司功的官儿的杜甫完全等同起来呢?按照那位研究者的意见,作者必须在诗里写出他以华州司功的官势赶走那“捉人”的悍吏,才算没有“站在‘吏’的立场”。但用这样的要求搞文艺创作和文艺批评,恐怕是行不通的。须知杜甫是在写诗,而我们是在读诗啊!
有些研究者从“安史之乱是非正义性的”这个概念出发,说《石壕吏》塑造了一个自愿报名参军的老妇形象,表现了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显然,这是不合诗的原意的。细读全诗,那老妇何尝是自愿“急应河阳役”呢?她“应河阳役”,分明是迫不得已,她那么“急”,更分明是迫不得已。不“急”,就要发生更严重的后果啊!这些好心的研究者不顾特定环境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根据“请从吏夜归……”的“致词”肯定了“老妇”的爱国主义精神,总算没有“歪曲劳动人民的形象”,但这样一来,将置“逾墙走”的“老翁”于何地呢?由于安史叛军的杀戮、抢掠,人民希望平叛;由于希望恢复“开元盛世”,杜甫也要求平叛。但当时的统治者对待叛军,却那样腐朽无能;而对待希望平叛、甚至已经贡献出三个儿子的劳动人民,却如此残暴无情。诗人杜甫面对这一切,没有美化现实,向“圣明天子”献颂歌,却如实地揭露了政治黑暗,发出了“有吏夜捉人”的呼喊!这是难能可贵、值得高度评价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派一面鹰犬四出、乱“抓壮丁”,一面下令从中学《国文》课本中删去《石壕吏》,正说明这篇诗具有多么强大的批判力量!
仇兆鳌在《杜少陵集详注》里说:“古者有兄弟,始遣一人从军。今驱尽壮丁,及于老弱。诗云:三男戍,二男死,孙方乳,媳无裙,翁逾墙,妇夜往。一家之中,父子、兄弟、祖孙、姑媳,惨酷至此,民不聊生极矣!当时唐祚,亦岌岌乎危哉!”就是说,“民为邦本”,把人民整成这个样子,统治者的宝座也就岌岌可危了!这位“封建文人”在对《石壕吏》作了注释之后讲了这些话,也许是希望当时的统治者从这里汲取一些历史教训吧!事实证明,反动统治者很难汲取这种教训,所以终归灭亡;但仇兆鳌的意见,对于我们领会杜甫写《石壕吏》的意图,还是不无帮助的。
在艺术表现上,这篇诗有许多特点值得注意;但最突出的一点则是精炼。陆时雍称赞这篇诗“其事何长!其言何简!”就是指这一点说的。仅用一百二十个字,就写出了典型性很强的环境、人物和情节,在惊人的广度与深度上反映了生活中的矛盾与冲突,从而体现了同情人民的思想倾向,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作者之所以能够达到这样高的艺术境界,当然和他“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精神境界密不可分;但他的深厚的艺术修养和精湛的艺术技巧,无疑也起着重要作用。
一、寓褒贬于叙事。这篇诗句句叙事,无抒情语,亦无议论语;但实际上,却通过叙事抒了情,发了议论,爱憎十分分明,倾向性十分强烈。这强烈的倾向性,不是由作者说出来的,而是从情节和场面中自然流露出来的。这样,就既节省了许多笔墨,又避免了概念化的缺点。
二、高度概括与具体描写相结合。“有吏夜捉人”,这是对整个事件的高度概括。“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又对“捉人”的一方与被“捉”的一方的不同表现作了高度的概括。“吏呼一何怒”,这是不顾人民的死活,硬要“捉”;“妇啼一何苦”,这是对“吏”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力求免于被“捉”。经过这样的高度概括,矛盾冲突的性质已揭示得一清二楚,而矛盾冲突将如何发展,则紧扣人们的心弦,引起了读者的无限悬念。接下去,即对矛盾冲突的发展和结局展开了极富感染力的具体描写。
三、藏问于答。作者在用“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概括了矛盾双方之后,便集中写“妇”,不复写“吏”,而“吏”的蛮悍、凶暴,却于老妇“致词”的内容和情节发展的结局中暗示出来。这里运用的表现手法是藏问于答。
在我国的古典诗歌中,藏问于答、从答见问的例子并不罕见。例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只说“问童子”,没有说问了些什么,而问的内容,却从童子的回答中暗示出来。童子回答说他的老师采药去了,可见那省去的问话是:“你的老师干什么去了?”诗的三、四两句,还暗示出诗人又省去了一句问话:“上哪儿采药去了?”如果没有这一句,为什么会有“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回答呢?
《石壕吏》中间一段的写法正与此相类似。“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既然紧接“有吏夜捉人”而来,那么“吏呼”的内容,自然离不开“捉人”,而“老妇”的“致词”,自然是对“吏呼”的回答。杜甫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只用“一何怒”描绘了“吏呼”的情状,而让“吏呼”的具体内容从“老妇”的“致词”中暗示出来。如果把所有的暗写都变成明写,像前面的分析那样,一问一答交互进行,中间再穿插上表情、动作和心理活动的描写,那么其结果必然是“其事甚长,其言甚繁”,读起来就没有余味了。
四、善于剪裁,言外见意。一开头,只用一句写投宿,立刻转入“有吏夜捉人”的主题。而写投宿的那一句,文字又十分洗炼。只说“暮投石壕村”,并没有说投宿在哪一家,更没有写投宿时的情景;而细读全诗,读到“独与老翁别”的时候,就知道他正是投宿在那个“老翁”家里的,而投宿之时,“老翁”是和“老妇”一同接待他的。又如只写“老翁逾墙走”,未写他何时归来;只写“如闻泣幽咽”,未写泣者是谁;只写老妇“请从吏夜归”,未写她是否被带走;却用照应开头、结束全篇、既叙事、又抒情的“独与老翁别”一句暗示读者:当“夜久语声绝”之后,老妇即被“捉”去,儿媳妇吞声饮泣,而老翁则于“天明”之前,回到家里。至于这一家的生计如何,尽管没有作正面描写,然而既然三男当兵、二男战死,家中失去了主要劳力,连年轻的儿媳妇都“出入无完裙”,则“存者且偷生”的苦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我们的文艺界,颇有短篇小说嫌长的议论。当然,文艺作品的高下,主要决定于内容的是否健康、深厚、丰满,长而空不好,短而空也不好。对于篇幅虽长,但内容健康、深厚、丰满的作品,读者是欢迎的。然而内容同样健康、深厚、丰满,篇幅却相对的短一些,岂不更好吗?从这一意义上说,杜甫的这篇《石壕吏》,还是值得从事文艺创作的人认真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