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2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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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可否行於中国论

钱端升  一九一八钱端升(一九〇〇~一九九〇),字寿朋,上海人。一九一九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入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复入哈佛大学研究院,获哲学博士学位。历聘清华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讲授宪法学、政治学。又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聘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一九五二年院系调整,改任北京政法学院院长。共和旣定,草创宪法,端升与有力焉。厥後...

钱端升  一九一八

钱端升(一九〇〇~一九九〇),字寿朋,上海人。一九一九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入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复入哈佛大学研究院,获哲学博士学位。历聘清华大学、中央大学、西南联合大学,讲授宪法学、政治学。又任哈佛大学客座教授,聘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一九五二年院系调整,改任北京政法学院院长。共和旣定,草创宪法,端升与有力焉。厥後身登右籍,投置多年,文革兴,再遭迫害。着有比较宪法、战後世界之改造、民国政治史、中国政府与政治等。

一事之兴,一制之设,有其利必有其弊,利多而弊少谓之良制,利轻而弊重谓之弊制。亦有同是制也,行之此地则曰良制,行之彼地则曰弊制,行之此时则曰良制,行之彼时则曰弊制者。故欲行一制,不可不加熟审焉。迩者国家多故,祸乱纷乘,於是有主张联邦制以解目前之难者。姑不论是否有人利用以遂其私请,一论其利弊,而断其是否可行焉。

斯制之利,可得而言者,一曰自治各邦,各有政府,各谋其政,各负其责,自治必可发达;二曰省纷各邦,各治其事,不相越俎,可减纠纷。其弊,一曰力分各邦,虽共戴中央政府,然各有其独立之议会,强固之政府,此疆彼界,俨若异国,政令难一,全国存亡兴衰之事,亦难通力合作矣;二曰统领难其人,夫统领必属於强有力之邦,而其他各邦未必肯无争竞之心,统领争竞旣起,国亦坐是不宁矣。据此以观利轻弊重,联邦制之不良,已可槪见。

且斯制於中国更有难行者在也。邦界重分,愈增纷乱,不必论矣,即以省区为界,亦不可行也。省区有大小贫富之别,人民有知愚高下之分,各省区分立,恐弱者未必能戢暴安良,贫者未必能度支无绌,愚者未必能教育其民。若云军权属诸中央,则仍有一地之兵,分布全国,以酿纷争,如今日之现象也。更何取乎联邦哉!且考历史,数小邦联为一邦者则有之,未有以统一政府而退为联邦者也。历史上之进化,未有逆之而可以图治安者也。

或曰德、美俱联邦也,何以富强?夫德、美之联邦,势使然也。德之初,为多数小邦,欲合为一国,不得不采联邦制。然以普国之强,普王之雄,总领联邦,而就中数邦,常有外向之势。美之初,各洲独立,因采联邦制,然美因政党发达之故,邦与邦之界限不甚严分,寖寖然有变成统一政府之势。夫以德、美俱中心势力之强,行联邦制尚无亡国之虞,而亦有趋於统一之倾向,孰谓以毫无中心势力之中国,而可以退行联邦制哉?

且今日之纷乱,患在国人之乏德行,乏知识,不在制度之良否。苟国人而知守法,即人人守一最劣之法,其纷扰当不至如今日。若能守现行之法,行现行之制,复乌至有今日之纷扰哉!吾敢曰:联邦不及统一,不可行於中国。而欲救今日之纷扰,在根本之教育,不在政体之如何也。若不图其本,勉行斯制,吾旣恐其不能实行,即能实行,吾又恐德、美之长不可得,而争攘扰乱,或且视今日而尤甚也。

集评

【赵瑞侯】 有识者言。 【陈永正】 兹事体大,孰是孰非,未可轻易言之。有识无识,一误再误,吾不知其止极也。 【张解民】 行政区划变动乃政治变动与经济文化发展之产物,变动性与稳定性并存,政权意向与民衆认可因素兼具,一切视乎实际需要而定。予谓轻议辄落书生之见。 【徐晋如】 此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爲本之意。 【刘勇】 德之不修,学之不讲,纵有良法,谁人行之? 【邹金灿】 「今日之纷乱,患在国人之乏德行,乏知识」,知言也。昔者顾亭林遭逢乱世,犹盛称後汉政乱於上而俗美於下。可不思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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