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魏学洢《友书·将赴浙狱遗友人书》全文、赏析、注释
明·魏学洢
权阉之杀忠良也②,以什佰计③,有死贬所者,有死狱中、死杖下者,有死东西市者④。然皆随刑随毙,随毙随殓;虽或身首异处,犹能补缀成尸,使妻孥相抱一哭而后盖棺,亦不幸之幸也。未有若先子之备尝惨酷⑤: 未死而蛆蚋生肌⑥,既死六七日,犹故缓其旨,俾尸腐牢穴中,不使一寸肌肤获粘残骨入木者。足下读书万卷,见古忠臣之死,有惨毒如先子者哉!
矧其人既死⑦,坐贿三千三百⑧,度其家无四壁,势不能偿,必至卵巢俱倾,根荄尽斩而后已⑨。洢尝中夜环走,恸极成癫。谓前此设有人焉⑩,挺躬仗义⑪,贷以多金,使得如数以输,及期而纳⑫;彼纵意不在赃,犹得出诏狱⑬,入法司⑭,俾父子相诀而毙;不至割绝伤惨,遂至此也。岂意遍告亲知,百无一应;推迟迁延,备极诈狙⑮。独范阳长者高倡醵金之议⑯,深乡酷贫之士⑰,素不通名者,莫不典衣鬻物以相和。然多者不过十余金,寡者数十青蚨而已⑱。伯夷有难,岂颜回、原宪所能助哉!⑲已矣,勿复言矣!
昔人谓廉吏可为而不可为,犹谓妻子贫困已耳⑳。今则枉刑坐贿,罪延其孥,清白吏子孙,其受祸有什佰于墨吏者㉑。福善祸淫之说,岂特不验,且复倒行逆施。茫茫天道,尚可问耶!今追比伊始㉒,洢将赴浙狱矣。先子罹祸,人不手援;岂先子既没,犹有出而援洢者哉!即或有之,顾昔不能活父,而今以自活;洢实痛之,不如速死之为愈也。嗟乎悲哉!司马迁羞贫贱、轻仁义,洢颇怪其谬于圣人,乃今知其不妄也。《货殖》、《游侠》诸篇,焉得不传千祀哉㉓!
先子死当葬首阳山侧㉔,洢若死须葬要离冢旁㉕。天地鄙狭㉖,莫可告语。昔先子槛车发平望㉗,啧啧奇足下不置。侨良乡宾客傔从㉘,俱似遥领足下意者。及扶榇南返㉙,又闻经纬甚悉㉚。慨然叹足下义士,故擦血布此㉛。知回、宪无力,不能援伯夷急难。苟存此心,亦足慰先子与不肖之双魂于地下也!临书哽咽,不能更言㉜。
[注释] ① 友人: 指潘茂先。 ② 权阉: 指宦官魏忠贤及其党羽。 ③ 什佰: 即十百。 ④ 东西市: 指处决犯人的地方,刑场。 ⑤ 先子: 先父,指作者父亲魏大中。魏大中因反对魏忠贤,被诬下诏狱,受尽种种酷刑,拷掠备至,血肉狼藉。天启五年(1625年)七月二十四日毙狱中,至三十日骸骨始出,以致尸体溃败,脸肿与鼻平。 ⑥ 蛆蚋(ruì)生肌: 肌肉腐烂生蛆。蚋: 昆虫,黑色,吸食人畜的血液。 ⑦ 矧(shěn): 况且。 ⑧ 坐贿: 定受贿罪。 ⑨ 根荄(gāi)尽斩: 斩草除根。荄: 草根。 ⑩ 设: 假如。 ⑪ 挺躬: 挺身而出。 ⑫ 及期: 在规定期限之内。 ⑬ 诏狱: 指奉诏系治罪犯之所。当时由镇抚司许显纯审问。许系阉党,专用酷刑。 ⑭ 法司: 司法机关,如当时的刑部、大理院。 ⑮ 诈狙(jū): 诡诈。 ⑯ 范阳长者: 指孙奇逢、鹿正、孙承宗等人。醵(jù)金: 凑钱。 ⑰ 深乡: 穷乡僻壤。 ⑱ 青蚨(fú): 古代指铜钱。 ⑲ 伯夷: 古代贤人,孤竹君长子,让位于弟,后饿死于首阳山。颜回、原宪: 孔子弟子,以贫困好学着称。 ⑳ “昔人”二句: 昔人,指优孟。春秋时,孙叔敖为廉吏,死后妻子贫困。优孟乃假扮孙叔敖,见楚王,并作歌。歌词大意是,廉吏奉公守法,至死不敢为非,廉吏岂能为?孙叔敖为相,今妻子负薪而食,廉吏不足为也。(见《史记·滑稽列传》) ㉑ 墨吏: 贪官污吏。 ㉒ 追比: 旧时官府规定日期交欠款或税金,逾期则受杖责,叫追比。伊始: 开始。 ㉓ 千祀: 千年。 ㉔ 首阳山: 伯夷隐居饿死处,在河南偃师。 ㉕ 要离: 春秋时刺客,与吴公子光谋杀庆忌,后伏剑自尽。其墓在苏州虎丘。 ㉖ 鄙狭(xiá): 狭小。 ㉗ 槛车: 古代运送囚犯的车。 ㉘ 傔(qiàn)从: 侍从。 ㉙ 扶榇(chèn): 运送棺材。 ㉚ 经纬: 经营,料理。悉: 完备。 ㉛ 擦(wěn)血: 擦眼泪。因过悲伤,泪尽继之以血。布: 陈述。 ㉜ 更言: 复言,再说。
[作者] 魏学洢(约1596—约1625),字子敬,嘉善人。其父魏大中因上疏弹劾宦官魏忠贤而被捕入狱。学洢营救未果。大中在狱中惨遭酷刑而死。父死后,学洢扶柩而归,旦夕号哭。又遭阉党迫害,最终悲愤而死。崇祯初诏旌为孝子。学洢一生布衣,工诗文,着有《茅檐集》。
[鉴赏] 晚明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权倾朝野,党羽四布,杀戮忠良,无恶不作。作者之父魏大中被捕入狱,备尝惨酷,含冤而死。然魏党尚不肯善罢甘休,仍以追赃为名,横加迫害,意欲根荄尽斩而后已。魏学洢作为一孝子,已遭父丧,更逢家难,喊天不应,呼地不灵,泪尽继之以血却无人理会,一腔悲愤郁勃不平之气竟无处发泄。在这将赴浙狱之时,写此信给友人潘茂先,亦稍吐胸中之块垒。文中叙述父亲惨死、权阉加害、亲知无情、醵金者心有余而力不足等等事情的经过,其情激而切,其意哀而怨。文中时而低回掩抑,如泣如诉;时而慷慨激越,悲愤满腔。通篇直抒胸臆,无所矫饰,是一篇血和泪凝成的文字,也使我们洞见晚明社会的恐怖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