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理论史·中国古代的小说概念
汉语中“小说”一词始见于《庄子·外物》:“饰小说以于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此处所说的“小说”,是指那些浅薄琐碎的言论,是与有关政治、哲学的大道理相对而言,与后世“小说”的含义不同。汉代桓谭在《新论》中说及:“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指的是零碎琐细的短文。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辑录小说15家,对“小说”的认识也较为具体:“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总结了小说的起源、流布的规律,将“小说”与百家并提。唐代传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小说发展的新阶段。宋人洪迈说:“唐人小说,小小情事,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知者,与律诗可称一代之奇”。这里的“小说”已专指叙述故事,描绘人物和环境的一种文学体裁,与今天所说的小说相近。宋代的白话小说逐渐兴盛,当时所谓“小说”,是“说话”的四家之一,与谈经、讲史、合生并列。宋末吴自牧《梦粱录》说:“盖小说者,能讲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捏合。”“小说”专指白话短篇小说。经明代末年胡应麟、冯梦龙等从不同方面努力,小说概念日益精确。《古今小说·序》叙述中国小说历史发展,其“小说”概念含义与今天的相合。晚清时,西方小说翻译介绍过来,对小说概念的阐释更为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