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官一鸟害七命》(故事梗概_内容介绍)
明代白话短篇小说。冯梦龙编纂。 见《古今小说》第二十六卷。 《宝文堂书目》著录有《沈鸟儿画眉记》,疑即此篇。郑振铎等认为是“宋人之作”。然《七修类稿》卷四十五《沈鸟儿》云故事发生在明英宗“天顺间”,故应定于明作。
小说叙沈秀善养画眉,一日早起去柳林里拖画眉,突然发病跌倒。箍桶匠张公路过柳林,见财起意,杀死沈秀,将头别藏他处。为脱祸把画眉卖给李吉。后事发,沈秀的父亲沈昱告官,未获凶手,悬赏通缉,黄大保兄弟杀父领赏。不久,沈昱在京城发现沈秀所养画眉,经查原是李吉进贡,官府屈打,李吉成招含冤而死。李的朋友路见不平,设法查获了张公,此案终于真相大白。结尾诗云: “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举意早先知。劝君莫作亏心事,古往今来放过谁?”说明作者的本意在劝谕世人须积善积德。这种道德观是可取的。但通过“一鸟害七命”的残酷事实,作品在客观上也暴露了官府的黑暗。断狱者的草菅人命,让人看到了封建社会的没落。它的进步意义主要也表现在此。
本篇属“公案”类小说。作者出手不凡,将此案写得扑朔迷离,案中有案,十分耐读,有较强艺术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