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君子的义利观
君子的义利观
孔子对于君子的定义,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简单地说,君子做事,考虑的是原则义理,小人做事,考虑的是利益得失。
《孟子》开篇,就先告诫梁惠王,要辨别义与利,要重义轻利,即重视原则纲纪义理,而把一时一地一事的利益特别是个人的得失与财利,放在第二位。如果一个邦国“上下交征利”,君臣都在追逐、争夺私利财利,而不是首先维护道义理念、仁德仁政原则,不是事事考虑到天道天理天良天命,不去亲民爱民获得民心,那么,孟子说“国危矣”——你这个邦国可能就要完蛋啦。(《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荀子的说法是:“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就是说,你首先重视了坚持了做好了符合大义大道理大原则的事,从而获得了国家的利益、民人的利益、个人的利益——晋升、奖掖、名声、称号等,这是光荣的。你率先考虑的是私利财利、一时一地的眼皮子底下的利益,而后才考虑到原则义理纲纪,再找补大义正义,即使获得了某些好处彩头,也难以避免有识者戳你的脊梁骨的耻辱。
下要服从上,小要服从大,一时要服从久远,要像张载说的那样“为万世”,这是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思想方式。
曾子讲得更厉害,他说:“君子见利思辱,见恶思诟,嗜欲思耻,忿怒思患,君子终身守此战战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君子越是看到利益,越要想到自己的尊严,不能轻率接受某种可能不怎么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利益,更不能贪利失态失准,因利取辱。见到恶人恶事,君子应该想到这种负面的人与事会受到怎样的谴责与诟病,会带来多少后遗症。自己有什么非理性的过分的嗜好欲望,要想想自己的嗜好欲望表现,会不会带来耻辱丢丑的后果,而自己的一时感情冲动、激愤发泄,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患恶果。想到这些,君子一生中不可放肆,不可违反礼法规矩,只能谨慎小心,律己从严,有所怵惕,有所约束。
曾子的说法,也与孔子讲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篇第十二》)相通,因为作为孔子倡导的核心理念“仁”,也正是义理的首要内涵。
古代圣贤讲了这么多重义轻利的道理,但同时又留下了那么多奸臣贪官的可耻记录,赵高、李林甫、蔡京、高俅、秦桧、严嵩、魏忠贤、鳌拜……罄竹难书,这说明了私利诱惑的危险性,也说明了整顿朝廷风气、官场风气、社会风气的难度与实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不可一时稍怠。
从利字、利的概念来说,利其实倒也并不总是义的对立面。“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一名联出自林则徐诗作《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林则徐用的是《左传·昭公四年》所记郑国政治家子产的名言“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说对有利国家的事,决不犹豫退缩,可以为之生,为之死,为之牺牲小我的一切,不可盘算做这样的事给个人带来的利害祸福,而要勇于担当、出头领先。换句话说,国家、人民、族群乃至全天下全人类的利益,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就是大义、正义、义理。
从后世的观点来看,孔子所讲的喻于义与喻于利,应该说超越了一个君子一个小人的界限,而牵扯到一边是忠良圣贤,一边是奸佞国贼的两个极端范畴的对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