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12章 五色令人目盲》原文、译文、注释、释义解读
第12章 五色令人目盲
【原文】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1],驰骋畋[2]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3]。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译文】
五色让人眼花,五音使人耳聋,五味让人口味麻木,驰骋打猎让人心中发狂,难得货物让人行为不轨,这些东西令人眼花缭乱,超出生存需要。因此,圣人求果腹而不求刺激,因而摒弃那而取这。
【注释】
[1]《广雅》解释:“爽,伤也,败也。”引申为麻木。
[2]《广韵》解释:“畋,取禽兽也。”
[3]《说文》解释:“妨,害也。”
【翻译说明】
1.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
按现代医学我们知道,青、黄、赤、白、黑“五色”并不能“令人目盲”,宫、商、角、徵、羽“五音”不能“令人耳聋”,酸、苦、甘、辛、咸“五味”也不能“令人口爽”,只有强光“令人目盲”,大声“令人耳聋”,强烈的味道“令人口爽”,所以,老子所举的前三个例子都不成立。2500年前的古人出现错误非常正常,不必奇怪。
2.不为目
“不为目”没有说明前面五句话的全部意思,可用“刺激”概括这五句话。
【中心思想】
俭,不求刺激,但求果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