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32章 道常无名》原文、译文、注释、释义解读
第32章 道常无名
【原文】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1]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2]。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3]有名[4],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5]天下,犹川谷之于[6]江海。
【译文】
规律往往没有名分,它不计较名分很朴实,虽然不起眼,然而却没人能征服,侯王如能坚守这,民众自动宾服。天地相合普降甘露,人们不命令它均匀它自会均匀,这是自然规律。朝代初立制订典章制度之时,让大家各具名分,就是仿照上述规律而来,人人有份,均匀平等,既然有了名分,凡事就应适可而止,不可过分。知道适可而止,不去抢夺属于其他人的名分,就不会有危险,应该像规律相对于天下万物一样,虽然规律控制着一切,成就一切,贡献大,但是它并不高高在上,应该像川谷相对于江海一样虽然百川归海众望所归,但是,江海的地势却比河川低,甘居川谷之下。
【注释】
[1]臣:臣服。
[2]宾:宾服。
[3]始制:大制之始,当初制定国家制度时,国家初立时。
[4]有名:有名分,任何人因有个名字就有的份额,简称名分。
[5]之在:之于。
[6]之于:相对于。
【翻译说明】
1.道常无名
名分是人在社会中的份额,是人人都有的东西。谁特别在乎这个名分呢?好争之徒,这样的人无事也要闹三分。人朴实,不沾社会恶习,往往本分[1]守纪,对名分看得不是太重。
按文章的说法,道不在乎名分,因而“朴”,因而“小”。其实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是把规律(道)当做人,似乎道也有思想。
天人合一,人物不分,不能把规律从人的认识中孤立出来,往往以为规律像人一样,有思想,有感情,这是中国古人容易犯的错误,老子也不例外。
2.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名分
名分是朝廷建立之初就分摊给每个人的,它不需要条件,只要人有个名字,就有他的那一份,与生俱来,相当于西方所说的human right,即“始制有名”。
老子认为,名分是仿照“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而来的,是平均的,人人平等。见第82章/二/规律11和第86章。
这章给出了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政治概念——名分,它与西方的human right类似,说明周朝社会是一个追求共享的社会。名分是平民在社会中享有社会地位的依据,是民众安分守己的理论出发点,是国家安定的基石。正因如此,老子在第1章把“名”跟“道”并列在一起,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经》是一本安邦定国的理论。
3.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
一个人得到了名分,则社会就有他一份,也就是说,社会不是别人的,是自己的。既然有名分,就应该适可而止,“知止”。
如果再争再夺,就超过了自己的那一份,就是“过分”。
4.道之在天下
这句话似乎是“道在天之下”,其实是不对的。与“川谷之于江海”对比就知道,“天下”应该是一个与江海对仗的名词,因而“道”和“天下”是互相对比的两个概念。另外,从第25章“天法道”看,“道在天之下”也不对。所以,我们把“之在”当“之于”解,“相对于”的意思。
5.川谷,江海
这里把“川谷”和“江海”放在一起,是比较低势的高低。
6.本章给出的科学规律
(1)道常无名。见第82章/七/误解3。
(2)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这个规律说露水凝聚在万物之上是均匀的。人仿效这个规律做,就没有偏向,就会公正。人公正是一种德,民众在其治理下,就会平等。一个珍视平等的人,就会本分,因为他不会去抢占别人名分。经常思考自己的名分是多了还是少了的人,一般不本分。
【中心思想】
人要本分。
【注释】
[1]本分就是守着自己的名分,不追求超过自己名分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