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33章 知人者智》原文、译文、注释、释义解读
第33章 知人者智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1]者久,死而不忘者寿。
【译文】
通人性叫智,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叫明,能战胜别人的人有力,能克制自己的人坚强,知足者富,克制而努力者有志气,人本分就长久,死后不被人遗忘的人长寿。
【注释】
[1]其所:有3种理解:(1)他应该得到的,即名分;(2)他的住所;(3)他内心所寄托的。
【翻译说明】
1.知人者智
知人者智,“知人”就是“懂得人性”,见第90章。
2.不失其所
这一章翻译产生争议的是这句话,与上述注释对应,有三种解释:
(1)当“不失名分”解,则这个人不比他应该得到的名分差,又不贪超越自己应有的名分。
(2)当“不失他的居所”解,则表示这个人能力刚够获得居所,不太成功。
(3)当“不失其内心所寄托的”解,则这个人的现实状况与其内心所追求的比较一致。
这句话的全句是“不失其所者久”,上述三种情况能被老子称为长久的只有第一种理解:人守名分(本分),不贪得,尤其是不觊觎王权,就不会招来杀身之祸,所以长久。
3.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
《道德经》中“强”字有22个,其中表示“勉强”的有3个(第15章1个,25章2个),剩下19个。对比这19个“强”字所处环境以及环境所确定的“强”的意义,我们看到,“强”字的本义没有变,都是《说文》所说的意思“弓有力也”。在老子的思想中,“强”(见第42、76章)、“勇敢”(见第73章)都不是好事。像水一样柔弱才好(见第8、40、76章),柔弱胜刚强(见第43、78章)。在这一章,老子主张“自胜者强”,进而“强行者有志”。在第52章老子还主张“守柔曰强”,在第55章又主张“心使气曰强”。老子所主张的这些“强”仅仅是主张,不是“强”的本义,切忌把老子所主张的当做“强”的定义。见第88章。
【中心思想】
能克制自己坚强,知足则富,人本分就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