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8章 善为士者不武》原文、译文、注释、释义解读
第68章 善为士者不武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1],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2],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
【译文】
会带兵的人不用会武术,会作战的人不用发怒,会胜敌的人不必与敌人对砍,这些事都是用他人的力量完成的,要做到这一点,会用人的人要善于谦虚下让,这就是不争之德的好处,不争之德使人能够利用他人的力量,其好处可以齐天。
【注释】
[1]武:武的目的是止戈。对人来说,武表示武艺、武术。对器物来说,是武器。
[2]与:表示跟他人在一起的意思。与一般人在一起,是交友。与敌人在一起,是交手,对打。
【翻译说明】
1.不争之德
不争之德是一种独特的德,见第90章。
2.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
“天之极”表示天顶。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会用人的人自己什么也不用做,就能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或者说,用人的好处如此之大,如此之高,高到与天平齐。
能让用人的好处高到与天平齐是有条件的:天下之利,出于一孔。
“利出一孔”最早是管仲提出来的,其手段是:把天下所有的利集中起来,归君王管理,君王想把利益分配给谁就分配给谁,这样,天下人等只有服从君王的调度才能获得利益。之所以能做到天下之利统归君王管理,就在于没有公司这类盈利机构,所有公共财富全部来源于税收,于是,来源于财富的权力被集中到君王手中,从而实现集权的目的。
集权的好处是动员能力大,行政效率高。动员能力大在抗击外来侵略时极有优势,它保证了本民族不受外族欺凌。行政效率高也有重大好处,可以高效地实现本民族的各项目标。
但是,集权的害处也很大,由于政府垄断了天下利益,使得民众没有其他能够追求得了的目标,于是政权成为了全民唯一的能够追逐得到的东西,任何有野心的人都试图夺取王权,使得政权陷入极度的危险之中。
【中心思想】
用人之利,配天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