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88章 取柔去强》原文、译文、注释、释义解读
第88章 取柔去强
在《道德经》中,有22个“强”字(相近的“刚”字有2个,“坚”字有4个),11个“柔”字(相近的“弱”字有10个),与“强”相近的还有4个“勇”字,10个“敢”字。
下面,我们把它们集中在一起,分类。分类后我们发现,这7个字有些是没有特殊意义的,不必加以讨论,这些字所在的章节有:
[第3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第10章]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爱国治民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第15章]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勉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容,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澹兮其若海,飉兮若无止。孰能浊以静之?徐清。孰能安以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
[第25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勉强)字之曰道。强(勉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第29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夫物或行或随,或觑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第64章]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第67章]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第69章]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第74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论述“强”不好的有:
[第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人之所恶,唯孤、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人之所教,我亦教之,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第76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论述“柔”好的有:
[第40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第76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论述“柔弱胜刚强”的有:
[第43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第78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老子主张的“强”有:
[第33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第52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其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
[第55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抟。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与“强”联系紧密还有“勇敢”:
[第73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懂得了上述道理,用于实际行动的有:
[第30章]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军之后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第36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所主张的这些“强”仅仅是主张,不是“强”的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