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六十五章》原文与感悟
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能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
此言圣人治国之要,当以朴实为本,不可以智夸民也。
明者,昭然揭示之意。愚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意。夫民之所趋,皆观望于上也,所谓“百姓皆注其耳目”。凡民之欲蔽,皆上有以启之,故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故圣人在上,善能以斯道觉斯民,当先身以教之。上先不用智巧,离欲清净,一无所好,若无所知者,则民自各安其日用之常,绝无一念好尚之心,而黠滑之智自消,奸盗之行自绝矣。所谓“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为而民自化”,故曰“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此重在“以”字,前云“众人皆有以”,“以”如《春秋》“以某师”之“以”,谓左右之也。此其上不用智,故民易治耳。
然民之难治者,皆用智之过也。足知以智治国者,反为害也,乃国之贼;不用智而民自安,则为国之福矣。人能知此两者,可为治国之楷式也。楷式,好规模也。苟能知此楷式,是谓之玄德矣。玄德,谓德之玄妙,而人不测识也。故叹之曰“玄德深矣远矣”,非浅识者所可知也。
民之欲,火驰而不返,唯以此化民,则民自然日与物相反,而大顺于妙道之域矣。《语》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犹有智也,况玄德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