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七十四章》原文与感悟
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将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手矣。
此承上章天道无言,而赏罚不遗,以明治天下者当敬天保民,不可有心尚杀以伤慈也。
治天下者,不知天道,动尚刑威,是以死惧民也,老子因而叹之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耶?”以愚民无知,但为养生口体之故,或因利而行劫夺,或贪欲而嗜酒色,明知日蹈死亡,而安心为之,是不畏死也。如此者众,岂得人人而尽杀之耶?若民果有畏死之心,但凡有为奇诡之行者,吾执一人而杀之,则足以禁天下之暴矣。如此,谁又敢为不法耶?民既不畏死,杀之无益,适足以伤慈耳。
夫天之生民,必有以养之。而人不知天,不安命,横肆贪欲以养生,甚至不顾利害,而无忌惮以作恶,是乃不畏天威。天道昭昭,必将有以杀之矣。是居常自有司杀者杀,无庸有心以杀之也,所谓天生天杀,道之理也。今夫人主,操生杀之权,乃代天之威以保民者。若民恶贯盈,天必杀之,人主代天以行杀,故云“代司杀者杀”,如代大匠斫也。
且天鉴昭明,毫发不爽,其于杀也,运无心以合度,挥神斤以巧裁,不疾不徐,故如大匠之斫,运斤成风而不伤锋犯手。至若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手矣。何也?夫有心之杀,乃嗜杀也,嗜杀伤慈。且天之司杀,实为好生。然天好生,而人好杀,是不畏天而悖之,反取其殃,此所以为自伤其手也。
孟子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此语深得老子之余意。故轲力排杨墨,而不及老庄,良有以焉。至哉仁人之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