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十四章》原文与感悟
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此言大道体虚,超乎声色、名相、思议之表,圣人执此以御世也。
夷,无色也,故视之不可见。希,无声也,故听之不可闻。微,无相也,故搏之不可得。搏,取之也。此三者,虽有此名,其实不可致诘。致诘,犹言思议。由其道体混融而不可分,故为一。
其上日月不足以增其明,故不皦。皦,明也。其下幽暗不能以昏其体,故不昧。绳绳,犹绵绵不绝之意。谓道体虽绵绵不绝,其实不可名言,毕竟至虚,虽生而不有,故复归于无物。
杳冥之内,而至精存焉,故曰“无状之状”。恍惚之中,而似有物焉,故曰“无象之象,是谓惚恍”。此正《楞严》所谓“罔象虚无,微细精想”耳。由其此体,前观无始,故“迎之不见其首”;后观无终,故“随之不见其后”。此乃古始之道也。
上皆历言大道之妙,下言得道之人。然圣人所以为圣人者,盖执此妙道以御世,故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吾人有能知此古始之道者,即是道统所系也,故曰“能知古始,是谓道纪”。纪,纲纪,谓统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