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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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五十七章》原文与感悟

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此言治天下国家者,当以清净无欲为正,而不可用奇巧以诱民也。且奇巧诈术,是为诡道,但可用之于兵,不可以治,故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然兵...

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此言治天下国家者,当以清净无欲为正,而不可用奇巧以诱民也。

且奇巧诈术,是为诡道,但可用之于兵,不可以治,故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然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乃好事者为之耳,非取天下之具也,故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无事可以取天下之然哉,以此。此,指下文有事而言。

盖忌讳、利器、技巧、法令,皆有事也。此何以不足取天下?且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忌,谓禁不敢作。讳,谓不敢言。只如文王之囿七十里,与民共之,刍荛雉兔取之者无禁。即有不便于民者,言之不讳,所以民得安其生,故在上者无事,而民日富。今则杀其糜鹿者,如杀人之罪,取之者死,民有不便,言之者戮,故民不聊生,且又无所措手足。此多忌讳之事,而民弥贫也。贤者,国之利器也。今国无道,贤者在野,是利器在民不在朝,所以国家滋昏。由上多欲好奇,故人心雕琢,技巧日生。技巧生,而奇物滋起;奇物起,则贪愈甚;贪愈甚,而盗贼生,故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也。

以此天下扰扰而不安,是皆有为忘动,有事多欲之过也。故古之圣人有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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