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九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接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解语】
如果想要依自我主观愿望使自然和社会中的万事万物为己所用,而以有为的方式去谋求获得;智慧者已经明彻洞见了这样做是不可能如愿以偿的。
自然和社会中的万事万物都是阴阳互易、变化莫测而周环无端的,又是消长循环而合于不易之常的,不因人的主观意愿而改变,不以人力强为而达成。如果人不遵循事物自身及事物之间的运化规律,而倚仗己力妄加施为,那么就必然会自毁其功,注定失败;如果妄执于一势不变,过度聚持而不发,那么就必然违背物极必反的法则,导致失而不得的结果。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具有各自的属性特征:有的行往于先,有的随从于后;有的如轻嘘——显现和缓之态,有的则如急吹——显现迅捷之势;有的展现出阳刚强劲之状,有的则呈现出阴柔和婉之性;有的是因能量的涵和蓄存而呈现出连绵不竭的运化发展状态,有的则是因生命力的耗散消减而显现出衰败至竭的结果。
这些都是不同事物存在、运化与发展的自然显现,是无有相生、阴阳相衡、动静一如、刚柔互化、生灭消长的整体循环的自然体现。
因此,智者圣人洞明此理,自觉消损对感官功能的执著所形成的过度贪求,则因无欲而清净;消损对声、名、权、利过度的竞逐占有,则因无争而无为;消损对自我情感的标榜所产生的骄侈傲慢,则因无思而质朴。
像这样才能符合人自身的生命运化法则,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进退有度,动静相宜,适可而止,无为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