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七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计不用筹策,善闭(注:闭:金文无绳约不可解,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是谓袭明。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大迷,此谓要妙。
【解语】
合于自然清净无为之性的人:
其所展现的行为活动,是没有任何停滞和痕迹的,就像是谙熟驾驶的人在驾车时不会留下车辙印迹一样;
其所显现的思想语言,是反映事物自然的真实存在而没有任何偏颇伪饰的,就像能够驾驭语言的人在表达时不会带有任何主观倾向和臆断一样;
其灵应无碍的智慧展现,是自然符合事物特性和发展规律的,不执守于任何的预算和计划,就像善于计算的人不需要细谋巧划而达成事物自然的和谐结果一样;
其生命活动内敛涵养状态的呈现,是不需要特意控制的,感官功能自然内返身心整体,就像“神机化工”(人与物合一的境界)所造之门不置门闩销锁却无法打开一样;
其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不需要任何固有的观念与行动标准来约束,而是自觉地达成人与自然及社会的和谐关系,就像善于打结系物的人不用绳索捆扎物品却无法将其散解分开一样。
因此,智者圣人在与人交往中,身心整体和谐性的自然展现潜移默化地影响于人,修正人们思想言行中的偏颇,而不会倚重任何形式、方法和手段去强制约束;像这样行不言之教,则无人不在其全德顺化之内。
其在自然及社会事物的应对中,不会自恃己能地有为造作,而是符合事物各自的属性特征与运化法则,使事物呈现和谐有序的发展,功成不有,事遂不居;像这样处无为之事,则无物不在其思想言行的展现中和谐共存、繁荣共生。
这才是人顺随生命活动规律而见证的根本智慧;这才是智者圣人全合宇宙自然规律而世代传承下来的、遍透一切存在的最根本的道德真义。
见证了道的人,不会以有道者自居,而是于其自然无为的教化中启迪他人符合生命运化法则的要求,顺应事物的发展规律;
而未明了道德义理的世俗之人,同样具有全合自然法则的慧根本性。
不执著于智慧传承教育的文化内容而视其为珍稀宝贵、高擎奉上;不因贪恋根本智慧的获得而有为地去谋求。
虽然积累各种知识和人生经验,学习智慧教育文化的内容,但却能放下对一切文化知识的执著和各种概念的分别。像这样去明透其本质内涵,并通过身心整体的实践而呈现质朴无为之性,符合自然运化法则,这就是人现智合道的根本途径和要义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