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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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解语】当事物处于归根复命的状态时,就会因安和稳定而容易把握...

【原文】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解语】

当事物处于归根复命的状态时,就会因安和稳定而容易把握其本质,维系其正常的存在;当事物处在未生发之前的状态时,就会因未显现任何象状征兆而容易重新谋划、调整方向、把握其发展趋势;当事物处在萌发之初的状态时,就会因易折易损而最容易达到改弦易辙、破旧立新的目的;当事物处在初兴的状态时,就会因轻微之势而最容易消隐除患,或使之分解消散。

所以,人应该于事物未生发之前就从整体着眼、从根本入手,于事物还未发展至躁动混乱之前即进行修正和整治;否则待事物的势态发展起来,再想修正和挽回,那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了。这就是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之理。

因此智者圣人明了:只有掌握事物的本质和衍生演化的法则,才能呈现事物整体的发展状态。所以其虚心应物,不执于对事物现象的认知,像这样把握事物的本质内涵;不停留于事物的形式,像这样全合于虚寂之本而应对万化。

手臂圈围才能合抱的粗壮树木,原本是由种子生于如毫毛之末般细微的萌芽,由小而大,由微而巨;九层高的楼台,原本是由最细小的尘土逐渐堆积而成,积少而多,自低而高;千里之行的路程,原本是由起步而始,跬步虽短,却可以步步积累以至达千里之外,由近及远。

事物有其本然的运化发展规律。如果人不能顺应事物自然的有序发展来应对,而是依恃自我的主观观念去逞力施为,那么必将无法达成完满的结果;如果固守于事物的某种状态而阻断了生生循环之性,那么最终必然会欲得反失。

正是缘于此,智者圣人在一切事物的应对中,安于清净曲柔而不恃己力,不矜强妄作,顺应事物自身的运化法则无为而行,因此能够达成自然完满的结果;其明了事物是恒于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因此不会妄想执持固定的事物态势,而是随机应化,这样其身心行为活动的展现则自然流畅,与事物达成和谐关系而自得其所,涵容无遗。

世俗之人应对事物,往往是在将要获得成功之际,却反而得到失败的结果。这是其因生轻忽骄慢之心,以至精神无法集中而失本,所以必会于紧要处产生偏失;因生执得求速之心,以致违背事物发展规律而妄作强为,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一溃千里。

当人与事物发生关系时,只要能够谨小慎微地全合整体、涵守根本,同时又不轻慢、不疏忽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与细节,像这样始终如一地不离事物的本质与运化法则来应对,那么就不会产生失败的结果了。

因此,智者圣人安守的是人所不欲的虚无之道,收敛涵藏,合于生命活动的本然需求,达成人与天地自然共生共存的整体性;其思想言行遵循的是众人所恶的曲全之德,处低善下,达成与人、事、物间各得其所欲的和谐关系。这样其对于稀有罕见、专工奇巧的事物,自然视如平常,不执不有,而不会像世俗之人一样持为宝贵、竞逐谋取。

智者圣人日益精进于知识技能的积累,同时又致力于人所不愿的内求诸己、损知消念的自知自胜之功,复归世人已失的无知自朴、清净无为之性。

像这样任事物生长化收藏而呈现自然的存在与发展状态,智者圣人只是顺应其运化规律生而不有,长而不宰,不会有丝毫取进过度的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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