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三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解语】
如果人致力于对事物的明察精析,以此来辨是非、分亲疏、别善恶;并以前人总结的知识和经验作为自己思维参照模式的固有的认知标准。这样只能认识到事物的局部特性而停留在形式和现象的层面上,不能明了事物的整体属性和本质内涵。因此就无法揭示出人的生命与自然及社会的运化法则,只能显现出世俗人们常有的巧智和聪慧。
如果人通过自觉自性,全合于人、事、物的运化规律,虽有知而又不执著于所知,这样则能够洞彻事物的本质内涵,反映事物的本然整体性存在。
如果在与人交往及事物的应对中恃逞刚劲,妄想凭借巧谋的人为之力超越他人或改变事物的发展方向,这样其所展现的能力是有限的,超越与改变也只是相对的。
如果人在应对自然和社会各种关系时,能够始终进行自我思想意识的净化和生命活动的完善,谦低涵柔,曲己全人,像这样无争无为,后其身而身先,才是真正的强者;外其身而身存,才能展现出无穷无尽的力量。
能明自知之理的人则无欲无争,无欲则虚而无滞,无争则涵和万有,这样即得以呈现自性自足的境界。自足则能知止,知止才会恰如其分地应对事物,展现出人与事物间整体的互利共存关系,这才是真正的富足。
能自胜则合于循环往复不止之性,能自强则符合生生运化不息之性,如此持之以恒地遵循自然法则无为而行,才是意坚志定的人。
像这样合于自性虚寂境界的人,其整体的生命活动不会违背天之道,如此其思想言行才能符合玄德之常。即使有形的生命存在会自然消亡,但是实相智慧的呈现与道为一,不生不灭而永恒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