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
不上贤使民不争(注:争:篆文难得之货使民不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圣人治(注:治:金文其心,实其腹,弱其志(注:弱其志:弱,即消减、损、屏息。志,篆文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知者不敢(注:敢:甲骨文的气血命脉,则自然充盈流畅。这样人的生命力——生命运化功能的整体和谐性,就能够自然地应和于四时,安于五行。
人在虚心实腹的境界中,就不会偏执于感官功能向外驰求所产生的一切利益分别,不会使心志外逐放荡而产生妄想,如此放下一切因贪欲引起的思想言行,而内求诸己,安然和泰,则自然呈现出内敛谦和的中和之性。
像这样保持中和之性,人整体的身心活动就自然地符合循环往复的生生运化规律;心性虚寂则神形兼养。这样人的身形体魄——四肢百骸和筋脉皮骨肉,就会自然地气血充盈、髓满筋柔而刚健强固了。
虚其心,是生命活动的根本;实其腹,是生命运化的基础;弱其志,是对人身心行为活动的本质要求;强其骨,是整体的身心行为活动内容符合生命运化法则的必然结果。
所以有道之人像这样修身养性,就自然地遵循了恒于运动、变化、发展的自然之性,道化于生活细行的点滴之中,以平常心应对万事万物。像这样行不言之教而使人明内求之理:不执著于固有、狭隘的观念所形成的一切参照标准——包括所有的知识、经验以及见解;不妄求于感官觉受对外在事物贪执的一切思想言行。
社会形成了这样的淳朴风气,那么即使是未明道之理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于其中顺随效仿,而不强取冒进地妄为。
如果人们都能够像这样去合于自然,与万事万物和谐相处,那么人类的社会生活就会呈现出自然的自由状态和自由的自然平等关系,因此也就消解了社会不安定之根源。人人都顺天寿而怡然自乐——即无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