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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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十三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宠辱若惊(注:惊:篆文大患(注:患:篆文身(注:身:甲骨文、金文、篆文...

【原文】

宠辱若惊(注:惊:篆文大患(注:患:篆文身(注:身:甲骨文、金文、篆文象“怀孕突腹的人”形,本义为怀孕,即表示人身孕化而成形之意,引申为人的生命存在、生命活动,它是人身心行为活动的载体。)。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注:寄:篆文,从宀(mián房屋),从奇(支撑),本义为寄住、托身,引申为依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注:托:篆文,从手,从乇(zhé,甲骨文象“初生植物破土而出始长根茎叶”形,表示草托地而生)。“托”是“拓”的异体,本义为用手推物,引申为用手承举物品;又为“託”(tuō)的简化字,意为寄、寄居,依赖、依附。)天下。

【解语】

宠与辱相反相成,人无论是执著于所受到的尊崇和获得的荣耀,还是执著于所蒙受的耻辱和遭受的压抑,都会引起惊惧和恐慌,造成己心的不安与纷乱。

贵与患相对相生,人最宝贵、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生命的存在;但是人最大的忧虑和祸患的根源,也莫过于过分重视自己的生命存在,即执意于生命活动及其身心行为的表现而产生的妄想妄为。

怎样理解宠辱?宠与辱其实都是因人主观意识对事物的分别而相对形成的固有观念、观点和概念。当事物合乎自己的主观愿望时,奉之于上,即为“宠”;当事物违背自己的主观愿望时,抑之于下,即为“辱”。而宠与辱相伴而生,有彼即有此,趋上即恶下。

当人以分别心应对事物时,如果自己主观愿望的幻想被满足了,就会因执得惧失而引起内心的盲目惊慌;如果自己主观愿望的妄想妄意破灭了,也同样会因执失慕得而引起内心的惶恐错乱。

像这样患得患失的思想言行,就称之为“宠辱若惊”。

怎样理解“贵大患若身”?生命对于人来说是最宝贵的,人是通过生命存在的这个实体来展现生命活动的;人的生命活动通过身心行为来展现其整体性存在。

而人之所以会产生最根本的、最大的忧虑和祸患的缘由,也正是因为执著于自己的生命存在而产生造作妄为的身心行为,违背人生命活动的运化规律。若是不执著于此,而呈现生命活动自然的运化状态,就会展现出活泼旺盛的生命力,达成人与万事万物之间的和谐关系,那么还会有什么能障碍自己呢?还会因什么滋生忧患呢?

所以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只有明了身心整体的生命活动是人得以生存的基础,并遵循于生命活动规律来应对一切事物和各种关系,这样才能够于自然及社会环境中,展现出健康而安和的生命活动状态。

只有对于自身生命存在有而不执,呈现自然而然的整体生命活动运化,以清净无为的思想言行去应对自然和社会中的一切事物,利益万物却成而不恃,长而不宰,这样才能够达成人与自然及社会的和谐共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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