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原文与中心思想解读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曒,其下不昧(注:其下不昧:下,隐也。昧,金文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注:御:“御”与“卸”、“禦”同源。甲骨文象“人跪于悬锏前”(即“卸”),表古代一种悬锏之祭,用以驱鬼避邪、消灾除病;另一体加“示”(祭坛)成,强调悬锏之祭;又一体加“彳”(街道)成,突出驱除之意;金文又发展出一体加“止”(脚)成,强调驱除活动。篆文分化为三体三义、、。御,泛指祭祀祈祷免除灾祸,引申为禁止,防备,抵挡;又同“驭”,引申为驾驭,统率,治理。)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注:纪:金文象“以绳编结”形;篆文加义符“系”,表编结、系联、识别之意。本义为用来编结、约束、识别的绳,引申为头绪、开端,纲领、要领,法度、准则、规律,治理、料理。)。
【解语】
人以眼之视觉功能去察照事物的象状,却不执著于所见,这样呈现能看所看的视觉功能整体性,称之为“夷”;这种整体性呈现的是心绪平静、思维清虚的境界。
人以耳之听觉功能去分辨事物的音声,却不执著于所听,这样呈现能听所听的听觉功能整体性,称之为“希”;这种整体性呈现的是精神宁和、魂魄静定的境界。
人用手之触觉功能去握取事物的形质,却不执著于所触,这样呈现能觉所觉的触觉功能整体性,称之为“微”。这种整体性呈现的是愿行涵和、达意不显的境界。
夷、希、微——人之视、听、触觉的本然功能,即生命活动的整体感官功能,在事物的应对中,呈现的是映而不应、应而不执的虚寂之性,即是心虚神明、宁静合寂、意达涵和的境界;无法穷究分辨三者之间的差异,因此相互兼容遍透而不可分,混然归元于实相虚寂之境界——智慧的整体性。
这种实相智慧整体性的呈现,显而不明,隐而不晦。好似连绵不断地始终存在着,又难以察觉,灵应无常,不可名状,无法形容。
其对事物的映现,复归于有形有象和无形无相事物未衍生之前的整体态,对此可勉强形容为没有性状的性状,没有形象的形象;勉强比喻为“惚恍”——若存若亡,似动似静,虚无净寂又了然灵明。
往前追溯,却无法企及其源头;循后而觅,却无法寻现其终极。无边无际,无始无终。
这种整体性存在的万有之宗——道,承始承终地兼容遍透由其衍生演化的自然规律及一切存在。人遵循于道,则能自然无碍地应对运动、变化、发展中的一切事物。
人只有像这样呈现净寂的实相智慧,才能明透道的体用之性,并由此掌握有无相生的运化规律,这才是对道的自然映现,也是人合道顺德的根本法则。